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多功能拖拉机注销通告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3-04 16:55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和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6]530号)、《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和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拖拉机报废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机[2013]379号)规定,下列4台多功能拖拉机达到规定报废标准(详见《将乐县应报废多功能拖拉机名册》)。请机主自通告之日起60日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汽车拆解场回收报废,并到将乐县农业机械监理站办理注销登记。逾期将注销其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特此通告。

  附件:《将乐县应报废多功能拖拉机名册》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8日

将乐县应报废多功能拖拉机名册(截至2021年2月3日)
序号 号牌号码  车主姓名  品牌  型号  发动机号码  机身(底盘)号码  登记日期 
1 闽04-50898 赖元松 龙强  LQ-262Z  CB027900007  L55LQ262ZIG963796  2012-01-09 
2 闽04-50296  杨成有  龙江  LJ-273Z  7112026  K3LDD365672073625  2012-01-09 
3 闽04-50869  谢有华  三友  ZY-211CZ  31023244  01110164  2011-07-01 
4 闽04-50876  杨衍辉  三友  ZY-211CZ  30365941  01110160  20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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