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市农业局农机中心 时间:2022-09-09 16:14

  明农机〔2022〕32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安全

  百日攻坚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市农机中心于8月29日至9月6日组织3个督查组,深入全市11个县(市、区),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市农机中心3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和“随机走访”的方式,对11个县(市、区)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源头管理、宣传教育、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等5个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和茶园、果园、田间等农机现场作业点,详细了解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共现场抽查农机合作社12家、农机作业现场15处、农机户6家、牌证管理的农机具48台。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今年以来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及时研究制定和落实,今年以来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无农机死亡事故。

  二、存在问题

  本次督查中发现以下几项问题:

  1、部分县农机行业管理与农业综合执法职责岗位尚不明晰,导致农机安全监管出现业务脱节,衔接不紧、互相推诿等现象。

  2、落实上级布置的业务不及时、不完整。除永安、尤溪、三元区外,其余县(区)未逐一对市级下达的农机安全生产文件进行转发或布置。

  3、多数县未能开展每月1次检查。检查的对象多为合作社,对农机大户、农机户较少开展督查。隐患整改情况材料的收集整理不够完整,多数县每次安全生产检查仅有记录表格,缺乏隐患整改前后的对比图文资料,整改成效不能一目了然。

  4、对多功能拖拉机监管力度不够,目前我市的存量多功能拖拉机已全部进入延期检验期,但只有近半数的多功能拖拉机进行了延期检验,宁化、建宁、清流今年还未开展延期检验。

  5、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牌证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注册登记、年度检验工作不够扎实,出现新机具未上牌就使用、联合收割机到期未年检等现象。

  6、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较单一,部分县未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多以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图册为宣传手段。

  7、农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不完善,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消防灭火器失效、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立、粮食烘干机安全区与作业区未划警示标线、未建立管理台账等现象,个别合作社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主动、不配合。

  三、整改要求

  督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说明当前农机化主管部门对农机安全监管不够有效,措施不够有力,服务不够深入。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要对照问题清单,对号入座,逐项整改,及时反馈。不仅要确保整改到位,还要形成有效机制,确保不反弹、不反复。对此次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见附件),限期30天内整改完毕,在建合作社应在今年底前完成整改。整改工作由所在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扎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农机手等农机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的监督力度,规范工作台账,全面落实隐患排查要求,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

  二是做好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信息排查工作,及时协查真伪,将信息抄送同级道安办、公安部门。积极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纠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牌证业务工作力度。各县(市、区)要大力宣传上牌、年检、持证的重要性,鼓励“送安全服务下乡”,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效能、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机手参与年检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是持续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农机手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真正使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到乡镇、进村户。

  五是做好秋冬季农机安全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全面落实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农机化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的主体责任,在秋冬季期间深入开展各项农机安全监督工作,推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一览表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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