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省经贸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6]530号)、《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拖拉机报废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机[2013]379号)规定,下列闽04-81025、闽04-81020,2台大中型拖拉机达到了规定的报废标准,应予以报废。请机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手扶拖拉机、履带联合收割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报废,并到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办理报废注销登记手续,逾期将注销手扶拖拉机、履带联合收割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特此通告。
附件:清流县2022年闽04-81025、闽04-81020,2台大中型拖拉机报废一览表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8日
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公告明细 |
||||||||
所属机构 |
所有人 |
号牌号码 |
品牌 |
型号 |
农机类型 |
注册登记日期 |
登记证书编号 |
住址 |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站 |
胡旺根 |
闽04-81025 |
广鹏 |
GP-201CZ |
大中型拖拉机 |
2014-12-09 |
350423001645 |
福建省清流县嵩溪镇 |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站 |
林国容 |
闽04-81020 |
南山马 |
NSM-183ZQF |
大中型拖拉机 |
2014-10-21 |
350423001644 |
福建省仙游县盖尾镇仙溪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