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法治精神,永安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开展宪法“进农村、进校园、进机关”等系列宣传活动。
宪法宣传进乡村:12月1日上午,永安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在小陶镇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小陶镇赶圩日的优势,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物品、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向村民宣传了宪法和农业法律法规,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件。
宪法宣传进校园:12月1日下午,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牵头开展的“国家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为平台,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在永安市第六中学向学生们开展涉农宪法知识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图册等200余份,引导广大师生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宪法宣传进机关:12月4日,永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学习宪法精神,学习宪法的重要意义,重点学习其中的涉农部分,并组织领导干部对宪法宣誓。
通过多种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更好引领全民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潘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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