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三明市始终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先后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09.38万亩,初步形成了“渠相连、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耕”的农田新格局,增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劳动效率,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虽然取得了不小的工作成效,但在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工程质量和工艺与初步设计标准存在偏差,多数项目监理未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部分项目招投标存在拆标和中标率偏高、项目未按照相关验收办法和规范实施、项目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和规范审批等问题,影响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效益。为使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达要求、下合民意”,促使相关工作走上规范化和常态化的轨道,我们制定出台了《三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三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五不准”与“五严格”》。
《三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项目储备库质量管理、项目立项质量管理、项目实施质量管理、项目竣工验收质量管理、项目建后质量管理以及质量监督等多个方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进行了全面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三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五不准”与“五严格”》旨在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确保项目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明确要加强廉政建设和项目的建设地点论证、设计方案优化,施工要求的执行,监理制度的落实,部门职责的履行,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了“红线”和“底线”,规范了高标准农田规范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升。
两个制度的实施运行取得了显著成效,新制度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更加公开透明,工程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农田的抗灾能力增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有力地推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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