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从源头防控水生动物疫情、保障渔业健康稳定发展、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扎实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中提出的两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100%、检疫合格电子出证率100%,三元区以规范检疫行为为重点,以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监管为抓手,按照“防检并重”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一是明确检疫对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出售或者运输水生动物的亲本、稚体、幼体、受精卵、发眼卵及其他遗传育种材料等水产苗种,以及养殖、出售或者运输合法捕获的野生水产苗种,全部纳入检疫范围,做到凡出区必检,重点覆盖辖区内主产的草鱼、鲢鱼、鳙鱼、团头鲂等常规苗种。
二是建设检疫队伍。结合三元区渔业养殖分布实际,健全渔业官方兽医队伍,确认渔业官方兽医1名,同步建设电子出证系统,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初步建立以养殖重点乡镇为核心、覆盖全区所有渔业村的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服务体系。
三是加强疫病监控。2025年,针对全区草鱼、鲢鱼、鳙鱼、团头鲂等主要养殖品种苗种,共计进行产地检疫各类苗种25860公斤和291.8364万尾;
四是加强检疫培训。2025年,全区水产技术推广站3人。在线参加全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培训班,系统学习检疫规程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考试全部合格,有效提升了渔业官方兽医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对推进三元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控水产苗种疫情起到重要促进作用。(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温鑫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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