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12-18 08:32

  12月16日上午,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宁化生态环境局、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安远镇人民政府以及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在安远镇岩前村河段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旨在通过“以鱼养水、以鱼净水”的方式,修复受损水体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此次放流活动共投放鳙鱼、鲢鱼2万余尾,主要用于补充水生生物种群数量,改善水体生态结构。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近年来,宁化县高度重视水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惩罚与补救相结合”“谁破坏、谁恢复”原则,积极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十余次,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及生态保护工作的知晓度与参与感。(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张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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