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农规〔2022〕1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强化牲畜屠宰行业管理,压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击屠宰行业违法行为,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促进屠宰行业提档升级

  严格屠宰企业准入条件,推进屠宰厂(场、点)转型升级,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新(迁)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年设计屠宰能力必须在15万头以上。小型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继续开展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引导新(迁)建生猪屠宰企业按照标准化要求设计,积极申报省级标准化厂和国家标准化示范厂。支持屠宰企业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向乡村延伸。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地要充分认识屠宰管理的重要性,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加强对牲畜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规定足额配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的官方兽医。按照“两规定一规范”要求,开展屠宰环节风险评估和年度监督检查。要强化官方兽医管理,提高官方兽医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定点屠宰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省级以上要求规范产品出证。要发挥监控信息平台功能,定期开展巡查,实现信息化监管。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一要严格牲畜入厂查验,严查检疫证明、标识佩戴等,详细记录牲畜来源。二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屠宰,做好“瘦肉精”自检和非洲猪瘟检测等质量控制措施,切实开展肉品品质检验,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三要如实记录产品出厂,严格执行肉品“两证两章”出厂制度和“一品一码”赋码制度,严禁未经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出厂(场)。四要严格无害化处理。记录台账要真实、规范;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处理的,要与其签订委托协议,严防病害牲畜和产品流出屠宰企业。五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要覆盖牲畜进场、宰前静养、屠宰、内脏清洗、肉品出厂、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和关键场所,影像资料要留存3个月以上,以备检查。六要落实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做好厂区、待宰栏、卸猪台定期清洗、消毒,屠宰车间每日清洗、消毒,生猪运输车辆每次清洗、消毒,严格做好动物疫病预防与上报工作。

  四、强化屠宰企业安全生产

  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全省屠宰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面压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关键环节、关键设施设备,常态化开展屠宰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与监督管理同部署、同开展,闭环管理,及时整改抓落实。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消防演练,进一步提升企业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简单初始险情的水平。要统筹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督促企业落细落实各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企业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五、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

  各地要切实增强执法办案能力,健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屠宰环节涉黑涉恶行为,维护屠宰行业正常生产秩

  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要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肉品稳定供给。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现代传媒,以多种形式,宣传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从业者守法意识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加强肉品知识宣传,引导行业发展和肉品消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本通知印发前,我市有关牲畜屠宰行业管理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24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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