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明农〔2019〕74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水产)局: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闽农卫监函201928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关民生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履行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属地化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要求屠宰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实行安全生产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同步进行,每年6月、12月两次开展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落实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屠宰企业是畜禽屠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畜禽屠宰企业要建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覆盖屠宰安全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职工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到岗位、到人,特别是致昏、刺杀、劈半、锅炉、高压容器、无害化处理等重要环节要专人负责。

  四、建立健全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各地屠宰监管部门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等。特别是火灾、重大机械事故、地质灾害、液态氨泄露等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到一风险一预案。屠宰企业要以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确保企业人员熟悉所在岗位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等相关知识。

  五、加强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各地屠宰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屠宰企业以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特别是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板带等设施设备要定期检修,并做好记录。企业使用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设备要取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使用许可,对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后,方能上岗。

  六、签订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地屠宰监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屠宰企业要与监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状要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七、建立屠宰安全生产隐患核销制度。各地监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痕迹化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对于安全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直到核销,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于较大、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市局。

   

  附件: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194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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