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水产)局: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闽农卫监函﹝2019﹞28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关民生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履行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属地化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要求屠宰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实行安全生产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同步进行,每年6月、12月两次开展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落实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屠宰企业是畜禽屠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畜禽屠宰企业要建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覆盖屠宰安全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职工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到岗位、到人,特别是致昏、刺杀、劈半、锅炉、高压容器、无害化处理等重要环节要专人负责。
四、建立健全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各地屠宰监管部门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等。特别是火灾、重大机械事故、地质灾害、液态氨泄露等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到一风险一预案。屠宰企业要以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确保企业人员熟悉所在岗位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等相关知识。
五、加强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各地屠宰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屠宰企业以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特别是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板带等设施设备要定期检修,并做好记录。企业使用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设备要取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使用许可,对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后,方能上岗。
六、签订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地屠宰监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屠宰企业要与监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状要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七、建立屠宰安全生产隐患核销制度。各地监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痕迹化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对于安全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直到核销,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于较大、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市局。
附件: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