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明农〔2020〕103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制办公室:

  2019715日至815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福建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福建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督察报告》政治站位高、情况掌握深、问题把脉准、整改方向明,是对我省生态环境保

  护工作的一次科学全面体检,是一份必须回答好的政治答卷。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078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渔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闽海渔〔202046号)职责分工和部署要求,为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改目标任务,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特制订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详见附件1),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求,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三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新时代新三明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联合成立由三部门处级领导和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负责统筹协调、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地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要参照市局做法,抽调业务骨干,联合组建相应整改落实工作组,抓紧研究制定本辖区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具体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要围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水产养殖综合整治和涉农信访举报等问题整改清单,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细落实整改工作,确保问题逐项整改、全面清零。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紧密协作配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推动建立“属地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群众监督”的整改落实机制,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压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作为、动真碰硬不力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推动责任层层落实、任务有效落地。

  四、强化跟踪落实。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联合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进展定期调度制度,实行“一月一调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负责收集、核实、汇总本辖区调度数据,于每月25日前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市局将视情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各地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情况将作为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内容。

  五、严格交账销号。要按照《福建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交账销号办法(试行)》验收程序要求,对辖区内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整改落实一个、对账销号一个,严防不讲标准、不求质量、随意销号、虚假销号。市里将在各地整改验收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进行行业审查。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对农业面源污染信访举报问题要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逐件整改落实,健全部门联合办理机制,确保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交账销号。

  六、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群众信访举报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和信访举报办理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确保不留尾巴、不再反弹,坚决防止“污染-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要将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绿色发展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

  以问题整改促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促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断拓展生态农业建设示范效应。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各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农业面源污染相关问题整改进展工作调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易晓明(市农村环保能源站)

  联系电话:13559891100    8286169

  电子邮箱:smsnyb@163.com

  王浩朴(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0598-8247519

  电子邮箱:smhbzlk@126.com

    晖(市河长办) 

  联系电话:18750890313

  电子邮箱:smhzzbgs@163.com

   

附件: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清单

   2.三明市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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