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农办〔2020〕3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闽农质监函〔20209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04)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三明市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115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强化种植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海洋与渔业局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以合格证、追溯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统筹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衔接融合,推动合格证信息化管理,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严格质量安全控制,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行实施方法 

  (一)试行时间。本方案自202021日起实施。 

  (二)试行区域。全市范围。 

  (三)试行主体。我市试行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与实行一品一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相衔接。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是指已办理营业执照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初级加工企业。鼓励散户参与试行。 

  (四)试行品类。我市试行合格证的品类与实行一品一码品类相衔接。即为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活畜、活禽、禽蛋、生鲜乳、养殖水产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海洋与渔业局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将追溯凭证与合格证进行衔接融合,一体运作。 

  具体样式做法出具方式承诺内容按照《福建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闽农质监函〔20209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04号)有关要求执行。 

  积极推动生产食用农产品的散户,特别是种养大户进行交易时出具合格证。合格证试行期间,每个县(市、区)辖区内平均每个涉农(渔)乡镇(街道)每年应当至少各推动2家散户开具合格证。散户使用的合格证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印制发放,散户自行手写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1年备查。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配备合格证智能机,方便散户开具合格证。 

  三、工作任务 

  (一)立即部署启动。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行动,抓紧研究部署,全面启动试行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出台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进度要求,画好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确保合格证试行工作落实落细。(完成期限:2020120日前) 

  (二)做好调查摸底。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前期已纳入追溯系统监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库再次进行甄别比对,全面摸清,将新增的、遗漏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追溯系统监管。调查摸底应当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监管人员作用,对名录库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全面实地核查,切实做到应纳入尽纳入,不得瞒报、漏报,各县(市、区)核实后的食用农(水)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库报送至市局质监科、渔业科。(完成期限:20202月底前) 

  (三)强化培训指导。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培训。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充分运用农业农村部编写制作的培训教材、培训视频,认真开展试行工作业务培训。县乡两级要主动靠前,走基地、进企业,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确保培训工作有效落地。首先要组织培训实行一品一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解读相关政策要求,讲明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的关联性,首轮全覆盖培训,充分发挥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做好农业农村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确保每名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相关技术推广人员至少接受1次专题培训,对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工作各项要点应知尽知。(完成期限:20203月底前) 

  (四)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乡村监管人员作用,深入农村一线,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农贸集散地等重要位置和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印发告知书、张贴宣传彩图、悬挂宣传标语、制作专题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要求。要加强媒体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报道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的相关要求,全方位进行宣传造势。要举办专题活动,在重要时节、重点地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生产者、消费者知晓度和参与度。(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五)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强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抽检、县乡快检、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时,要核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内容的真实性,检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落实情况。(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是一项全新制度创设,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地要提升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动自觉。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市局成立推进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工作领导小组(附件),负责统筹协调试行工作,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也要抓紧成立。要建立推进工作责任制,质监部门牵头抓总,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调度工作进展,统筹推进试行工作;产业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生产指导,督促落实间隔期、休药期等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执法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其他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职责范围内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要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衔接,加强沟通会商,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 追溯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推动市场查验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要积极与编制、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加强人员、经费、设施设备保障。特别要强化涉农乡镇监管中心建设,配齐配足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技术人员,为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监管查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奖惩挂钩。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项目申报、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参展等挂钩,充分调动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将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生产者信用档案,实行联合惩戒。 

  (四)加强跟踪问效。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工作的调研指导,深入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等第一现场开展全面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整改到位。市局将按照省里的要求,把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食品安全考核评议、质量工作考核、农业农村系统绩效管理,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各地也要将其纳入相对应的绩效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加强信息报送。市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别于202056日、85日、126日前形成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书面总结报告,分别报送市局质监科、渔业科。在推进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工作过程中,要开拓思路,创新管理办法,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局向全市推广。 

  市局质监科联系人:曾慧芳,联系电话:8223688,电子邮箱: 

  smsnjk@163.com ;渔业科联系人:肖庆发,联系电话:8287118,电子邮箱:sm8217857@126.com 

   

  附件: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经研究决定,成立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冬松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世芳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员:

     局办公室主任 

  张声培  局法规科科长 

     局发展规划科副科长 

  邹淑玉  局计财科科长 

  吴擢钢  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科长  

  刘秋明  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张南南  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肖庆发  局渔业科科长 

  池木胜  市农业执法支队长 

  范功镇  市农业执法支队正科级干部 

  张旺才  市渔政支队长 

  胡启镔  市植保植检站站长  

  翁俊基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任 

  陈小丽  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副主任 

     市经管站站长 

  黄志坚  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垦站)负责人 

     市能源站副站长 

  朱明龙  市土肥站站长 

  张占春  市畜牧站站长 

  罗应贵  市经作站站长 

  詹兴堆  市茶叶站站长 

  饶永斌  市食用菌站站长 

  德喜市  水技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刘秋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若发生变动,由各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