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明农规〔2024〕6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明溪县、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为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四立一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我局制定了《三明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三明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意见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124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