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
明农规〔2024〕8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明溪县、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措施清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情况,我局对《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调整。经梳理后,共依法调整34,其中增加行政许可2项、因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修订等原因取消行政处罚、行政监督11项等,具体调整后情况详见附件《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相关附件附后)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12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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