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明溪县、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现将《2026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中央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6〕7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使用中央资金483万元,计划培训1125人,其中,市本级使用57万元,计划培训95人。
二、工作重点
(一)常规任务
1.培育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强化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底线红线、职业道德、行业标准、质量安全、绿色发展、品牌打造等相关内容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培训。重点围绕高产栽培模式、病虫害防治、农机使用维修、农田建设保护、农业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粮油领域培训。重点围绕畜牧产业政策法规、养殖管理、饲料加工与营养技术、疫病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内容开展畜牧领域培训。重点围绕高质量养殖观念、先进养殖模式和技术、规范用药等内容开展水产领域培训。重点围绕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生态高效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保鲜贮藏、全产业链标准化管理等内容开展经作领域培训。
2.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强化法律法规、创业政策、项目选择、风险防控等相关内容面向农村初创群体开展培训。重点围绕乡村特色资源挖掘、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开发、农事体验活动策划设计、乡村文旅业态运营管理、乡土文化赋能产业发展、农文旅品牌打造等内容培育农文旅融合发展带头人。重点围绕储藏保鲜、预冷烘干、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内容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培训。重点围绕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与分析、产品品质鉴定、仓储保鲜与冷链储运、品牌运营、市场营销、应急促销、市场风险防范等内容培育农产品经纪人。
3.提升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强化乡村振兴政策、乡村治理、农村移风易俗、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理念等相关内容培训。重点围绕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传承、短视频创作、乡村文体活动策划、乡风传播等内容培育一批农耕文化传承人、乡村文艺体育创作者和乡村文化体育传播者。重点围绕政策链接与治理协同、产业经营与市场开拓、组织管理与财务资本等内容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
(二)专题任务
1.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重点围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粮食烘干、农机抗灾救灾、农机安全生产、农机保养维修和主体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等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方面的内容,沙县区、泰宁县举办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2期,培育100人。重点围绕农用无人机操作规范、应急处置、农药安全喷施、病虫害防治、农情监测、播种施肥投饵、吊装吊运、药剂飘移防范等内容,建宁县、尤溪县举办无人机飞手专题培训班5期,培育210人。
2.数智技术应用专题。重点围绕农产品品牌包装、产品设计、电商营销文案策划、视频拍摄剪辑、农产品直播带货实操、主流电商及直播平台线上渠道运营等内容,市级举办农产品电商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1期,培育35人。
3.乡土文化能人专题。重点围绕乡土文化政策理论、竹编工艺传承与创新、文创产品设计与包装、乡村短剧策划拍摄、剪辑制作、乡土文化传播等内容,市级举办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班2期,培育60人。
三、组织实施
(一)遴选培育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按照培育的类型和任务,精准选择培育主题和内容,加强培育政策信息的宣传,主动对接团委、妇联、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组织,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
(二)提升培育质效。通过公开遴选、招投标等竞争择优方式遴选培育实施机构,鼓励培育机构与实践场所联合承担培育任务。结合农民实际需求,精准设计培训课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覆盖所有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因地制宜创新培训方式,规范教材、师资、实训观摩场所选取,积极吸纳农技推广专家、科研院校骨干教师组建理论授课师资队伍,选聘本地“田秀才”“土专家”、种养能手、产业带头人充实实践教学力量。强化到生产一线开展实操训练,扎实做好实践教学。严把教材选用审核关口,优先选用规范权威、贴合培训主题、适配产业实操的优质教材。
(三)强化全程监管。严格审核培训班开班计划、培训方案和培育对象,按要求签订项目合同服务协议。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紧盯课程、学时、师资、学员等信息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对市、县级培训班质量抽查比例不低于培训班总数的10%,对发现问题且整改缓慢的班次进行实地核查。严格遵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福建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对资金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等有关规定,规范培育资金的管理和支出,严守资金使用安全底线。鼓励农业农村部门在支付培育费用方面采用预付、部分预付、报账等方式,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预拨比例需商本级财政部门确定。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尽快拨付剩余培育费用。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等常态化掌握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提高相关平台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对支出进度滞后的县(市、区),要持续督促加快资金支出。
(四)做好总结宣传。培育机构要建立培训台账,做到台账明晰,培育任务完成后,持续提供技术指导、政策对接、发展帮扶等跟踪服务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育班总人数的30%,并做好跟踪服务记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培育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总结本地培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与各级主流媒体对接,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各地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总结分别于2026年8月20日前、12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诗洁,范亦新,邮箱:smngx@163.com。
附件:1.2026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任务数
2.2026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绩效目标表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