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明溪县、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投资集团:
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经研究制定《三明市农村集体产权规范流转交易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林业局
2026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农村集体产权规范流转交易工作方案
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引导村集体产权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筑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线,实现应进必进、阳光交易、保值增值,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以促进农村集体产权规范流转交易为主线,进一步明晰行政主管部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村级组织的职责分工,构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形成部门监督管理、县乡统筹指导、平台推广运营、村级组织实施的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守住农村集体资产不被侵占流失底线;坚持“全域统筹、分级负责”,夯实县乡属地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坚持“便民高效、市场运作”,优化交易流程和服务供给,有效激发村集体进场交易内生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摸清产权底数,夯实交易基础
1.全面清产核资。清查范围为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集体资产,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林木资源等资源性资产,建立信息完整、分类规范、动态更新的资产资源台账,做到底数清、权属明、数据准。加强帮扶资产管理,对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资产,按照规定做好权属确认、价值评估,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规范移交,并有序录入全国监管平台。开展村集体资产资源卡片信息线上登记录入工作,梳理建立闲置资产台账和盘活利用方案,实现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动态化、规范化、可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市、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2.加强合同管理。全面梳理村集体经济合同存量底数,确保所有现行有效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全部录入上传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健全合同到期预警机制,利用村级合同网上公开系统到期预警信息,对即将流转到期的集体资产资源,提前至少3个月进行“农业部门+交易中心”双向预警,提醒村集体及时开展到期资产资源新一轮流转交易,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按照规定及时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实施公开流转交易,坚决杜绝场外交易、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县农业农村局,市投资集团)
(二)明确进场标准,强化日常监督
3.推动“应进必进”。根据《三明市“全资源、全要素”流转交易目录》,推动农村产权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单笔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产权流转项目,必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县级人民政府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农户、经营主体等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以及农业社会服务项目,需求归集后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交易。对于限额以下的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可参照限额以上施行。限额以下未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的,须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经民主决策和公示后,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填写《三明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未进场交易项目汇总表》(附件),报乡镇备案,并由乡镇按季度汇总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责任单位:市、县农业农村局)
4.加强监督管理。科学管控优质资源流转,立足长远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优质集体资源流转年限。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对限额以上未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限额以下未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且未报备的,由乡镇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乡镇(街道)要前移审核关口,对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实行前置审核、提前介入,主动引导村级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坚决杜绝私下定向发包、规避进场交易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服务质效
5.建好基层服务点。持续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重点打造好县、乡服务窗口。持续加强对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县级服务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至少有2名专职人员开展日常交易服务;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固定服务窗口或者由专人负责,常态化开展村级业务指导,切实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投资集团,市、县农业农村局)
6.优化交易服务。落实公益化交易减免政策,制定减免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交易服务费细则,适当下调村级小微工程、集体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规范仅向参与交易的社会企业、中标经营主体依规收取服务费,切实减轻村集体交易成本,充分调动村集体进场交易主动性。针对小额、零散集体资产、小微招标采购推行简易竞价交易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压缩交易时限,持续提升交易办理效率。聚焦偏远分散、流转难度较大的集体资源和闲置资产,积极探索资源打包挂牌、国企受托运营、集中连片流转等多元盘活路径,激活农村沉睡资源。(责任单位:市投资集团,市、县农业农村局)
7.开展培训宣传。构建常态化、分层化、全覆盖的培训体系,对乡镇农经人员、村“两委”干部等有针对性开展政策解读、业务流程培训,确保每乡、每村至少各有1名业务“明白人”。积极选树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成功案例,宣传保值增收、规范透明、防范风险的实效,以点带面引导村集体主动进场。(责任单位:市投资集团,市、县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紧盯低价发包、长期垄断、私下交易等突出问题,靶向推动整改。持续开展盘活资产资源案例宣传,营造规范透明、高效便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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