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8-0300-2017-00048
- 备注/文号: 明农〔2017〕14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6-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局各有关科站:
根据《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三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有序开展和完成闽江流域河长制农业方面的目标任务,制定我市2017—2020年度目标任务,望局各有关科站加强指导、督查与考评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17年度目标任务:
1.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190万头以内;完成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92家,存栏7.74万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0%。(责任科站:畜牧站)
2.拆除尤溪下游库区尤溪口段超规规划网箱养殖面积2.3019万平方米,拆除街面水库尤溪库区网箱养殖面积5.5000万平方米;拆除街面水库大田库区网箱养殖面积2.6934万平方米。(责任科站:水技站)
3.年化肥施用量控制在13.71万吨(折纯),化肥利用率提高至37%。(责任科站:土肥站)
4.年农药施用量控制在0.3325万吨,农药利用率提高至38%。(责任科站:植保站)
(二)2018年度目标任务:
1.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190万头以内;完成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111家,存栏8.47万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2%。(责任科站:畜牧站)
2.拆除街面水库尤溪库区网箱养殖面积11.3185万平方米, 拆除街面水库大田库区网箱养殖面积7.5387万平方米。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禁止网箱养殖。(责任科站:水技站)
3.年化肥施用量控制在13.76万吨(折纯),化肥利用率提高至38%。(责任科站:土肥站)
4.年农药施用量控制在0.3225万吨,农药利用率提高至38.5%。(责任科站:植保站)
(三)2019年度目标任务:
1.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190万头以内;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3%。(责任科站:畜牧站)
2.年化肥施用量控制在13.79万吨(折纯),化肥利用率提高至39%。(责任科站:土肥站)
3.年农药施用量控制在0.3160万吨,农药利用率提高至39%。(责任科站:植保站)
(四)2020年度目标任务:
1.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190万头以内;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5%。(责任科站:畜牧站)
2.年化肥施用量控制在13.79万吨(折纯),化肥利用率提高至40%。(责任科站:土肥站)
3.年农药施用量控制在0.3160万吨,农药利用率提高至40%。(责任科站:植保站)
二、工作要求
各有关科站间要加强工作协调,并请畜牧站、水技站、土肥站、植保站等与河长制业务相关的科站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年度制定工作计划,科学安排进度,并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责任落实到站,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三明市农业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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