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8-0300-2022-00012
- 备注/文号: 明农〔2022〕2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全力护航粮食安全,服务种业振兴行动,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广泛营造打假护农的良好社会氛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的通知》(闽农执法函〔2022〕144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2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是着眼粮食安全和服务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大局,切实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和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宣传活动,掀起农资打假行动热潮,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积极宣贯农资法律法规, 提升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要增强农资企业守法意识,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
二、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底,各地要依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确定活动时期,及时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重点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市农业农村局拟于3月底前与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在三元区岩前镇联合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确定1至2个农资产品集散地或农业生产规模较大的乡镇,组织开展相应活动;每个县(市、区) 至少举办1场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 拓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大力推介守法诚信经营、产品质量过硬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资社会化服务机构,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咨询,多方位、多渠道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农资和农资社会化服务。
(二) 广泛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结合各地实际,重点围绕农资识假辨假常识、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知识等方面内容,开设农民课堂或开展技术培训,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
(三) 依法处置农民投诉举报。广泛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诉求,依法全面核查违法线索,严惩农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案件回访,重点走访假劣农资受害者,适时了解对案件查处结果的满意度,听取农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 加强农资打假宣教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乡村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依法维权和科学使用知识,广泛张贴、悬挂宣传活动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持续加强正反典型宣传,对诚信守法的农资企业和信誉良好的农资产品,要及时在当地相关网站和市局信息网予以公布;对农资产品抽查结果不合格,执法人员要及时跟进查处,并在相关网站予以曝光,营造严管重打假劣农资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对粮食安全、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科学组织,有序开展,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
(二) 把握关键环节,提高服务水平。当前正值春耕时节,各地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启动宣传活动,有效助力春耕生产。要结合各地农业生产特色和农事活动特点,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以创新担当、求真务实、服务奉献的作风,全方位为农民群众提供指导服务。
(三) 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材料。要注重提炼好的做法 和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形成宣传活动工作小结或简报并及时 上报。各县(市 、区)请于3月底、6月底前上报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9月20日前将本地宣传活动总结、情况统计表、相关图片视频资料等(图片5张和2分钟的执法活动视频) 报市执法支队案审科。
联系人:蒋起群,电话:0598-8259739,电子邮箱: smnyzfzd@126.com。
附件: 202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
单位: 填写日期:
内容 |
出动 执法 人员 |
印发宣传资料 |
接待咨询 群众 |
受理投诉 举报 |
案件 回访 |
进村 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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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白 纸、宣 传资料 |
标语 横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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