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8-0300-2023-00009
- 备注/文号: 明农〔2023〕11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2〕65号)、《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明政文〔2014〕41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及监测的通知》(明农〔2023〕58号),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经逐级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沙县丰源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4个农民合作社和沙县高桥叶润家庭农场等41个家庭农场为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名单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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