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8-03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明农〔2024〕4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
为持续巩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深化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才队伍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三明市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总工会、共青团三明市委员会。
(二)本次竞赛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整体安排、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工作,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筹备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指导单位: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渔业资源监测中心。
(四)承办单位: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三明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工会委员会。
二、竞赛内容
(一)竞赛工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二)竞赛标准:竞赛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员)高级工(国家技能等级三级)要求进行。本次竞赛分为种植业产品定量检测组、种植业产品快速检测组和水产品快速检测组,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30%,现场操作考核占70%。竞赛试题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并结合生产实际,借鉴全国技能大赛相关标准规范和考核评价方法,由竞赛组委会成立技术工作组统一命制。技术工作组和裁判组由从事农产品食品检验的专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以及省级以上竞赛成绩优异的选手组成。
(三)参赛选手成绩个人总成绩:理论知识考试占30%,现场操作考核占70%。总成绩相同的,将现场操作考核成绩高的选手名次为先;现场操作成绩仍相同的,将现场操作考核用时更短的选手名次为先。
种植业产品定量检测组总成绩第1-4名、种植业产品快速检测组第1-3名和水产品快速检测组第1-3名的选手进入附加赛,按照附加赛成绩决出个人最终名次(三个竞赛小组第一名决出前三名,其余选手按附加赛成绩进行排名)。
三、参赛人员
(一)本次竞赛为单人赛项,设置个人奖和团体奖。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参赛,共组成11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4人,其中领队1人、种植业产品定量检测选手1人、种植业产品快速检测选手1人和水产品快速检测选手1人(未有选手参加种植业产品定量检测组的代表队不参与团体奖排名;经竞赛组委会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参赛名额,但增补选手成绩不计入团体总成绩)。
(二)参赛选手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各县(市、区)代表队的参赛选手必须是该县(市、区)或辖区内乡(镇)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在岗人员,原则上至少有一名乡(镇)检测人员参加;应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助理级以上职称,未取得的应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5年以上;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经单位推荐、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和竞赛组委会审核后方可参赛,已具有高级技师技能等级的原则上不参赛。
(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于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1.参赛人员推荐表(附件3)3份;
2.代表队汇总表(附件4)1份;
3.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档扫描件;
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不需提交)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5.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证书的需提供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年限的证明;
6.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4张及电子照片(后缀名为jpg文件,20-80K,发送格式:姓名+照片),严禁使用扫描图片、翻拍图片作为电子相片。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均要另外提供电子档,统一发至承办单位邮箱smnyjc@126.com(格式:姓名+选手资料)。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文莉,电话:8224088,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乾龙新村130幢农业检测楼301室。
四、竞赛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
(二)竞赛时间:2024年7月22日-25日,为期四天,具体竞赛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各代表队于2024年7月22日11:30前至三明皇廷丽景酒店报到(地址:三元区徐碧乾龙新村362幢)。
(三)比赛地点: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三明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五、奖励办法
(一)按照附加赛成绩进行排名,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胜奖4名,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奖励办法参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规定执行,对在附加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给予1000元的奖励,二等奖的选手给予800元的奖励,三等奖的选手给予600元的奖励,优胜奖的选手给予500元的奖励。
(二)获得附加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授予“三明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认定为技师技能等级,已有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技能等级(或本职业工种的最高等级);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在原有技能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至技师。其余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合格的认定为高级工技能等级。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竞赛中只能晋升一次。
(三)获得附加赛第一名的选手,由三明市总工会授予“三明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四)团体奖。团体总成绩由各县(市、区)代表队3名参赛选手小组赛个人总成绩组成,设团体一、二、三等奖各1名。获得团体总分第1名的参赛队,可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三明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五)获得个人奖和团体奖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竞赛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参评上述各奖项和职业技能等级晋级认定。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组织参加本次竞赛作为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选手参加竞赛,为参赛选手学习、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二)竞赛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确保本次竞赛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及领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
附件:1.2024年三明市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
2.2024年三明市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员推荐表
3.2024年三明市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队汇总表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总工会共青团三明市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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