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8-03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 明农〔2024〕5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明溪县、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4〕25号)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业“三品一标”品牌创建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农〔2021〕2号)的要求,2023年度“三品一标”品牌奖励补助对象经我局审核公示无异,现将符合补助规定的相关企业名单下发给你们。补助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联合行文下达有关县(市、区)财政局,请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度“三品一标”品牌奖励补助对象
2.2023年度“三品一标”增量前三名奖励名单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