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8-0400-2023-00017
  • 备注/文号: 明农函〔2023〕5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20000001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农业局 时间:2023-05-18 11:08

民进三明市委员会:

《关于政策稳粮,有效遏制耕地“非粮化”的建议》(第2023200000017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耕地“非粮化”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一、强化财政支持保护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近五年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总体稳中有升,稻谷收购以中晚籼稻为主,根据粮食生产形势、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中晚籼稻储备订单收购价,均不低于国家公布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未发生政策性托底收购情况,没有出现种粮农民“卖粮难”的现象。二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来我市建成高标准农田78.6万亩,同时近年来福建省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项目(含高效节水灌溉)进行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1600 /亩。三是加大种粮补助,目前省上对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政策是种植早稻30亩以上并连作晚稻的经营主体,按早稻实际面积每亩最高奖补200元,2022年我市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面积5447.96亩,补助金额108.98万元。下一步,将持续把市县两级储备粮轮换数量列入储备订单粮计划,积极争取省级储备订单粮计划,规范储备订单粮任务落实;加大田块整治和田间道路建设,打牢“宜机化”基础,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做好补贴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保证符合补贴政策的双季稻种植户足额拿到补贴。

二、推进撂荒耕地复垦复耕

一是推进科学评价和分类处置,出台《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工作方案》,摸清撂荒具体情况,对立地条件较好的撂荒地尽快组织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丘陵地区的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二是加大补助力度,出台《关于防止耕地抛荒和“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对抛荒耕地复垦后种植水稻,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一次性补助标准提高至600元,对抛荒耕地复垦后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一次性补助标准提高至400元。下一步,将继续继续稳步推进撂荒耕地复垦复耕,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更多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支持政策。

三、壮大新型种粮经营主体

近年来,我市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流转和适度集中,并发挥好县乡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作用,指导做好流转合同签订、备案、见证和纠纷调处工作。我市在开展市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单位评选时,对粮食类经营主体予以优先考虑,并对获评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进行适当补助。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新型种粮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粮食类经营主体参与粮食生产和耕地“非粮化”整治相关工作。

四、加强社会化服务推广

为切实解决“种不了地”“种不好地”等问题,2017年以来,我市突出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水稻等粮食作物为重点,聚焦一家一户小农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环节,支持小农户通过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带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补助对象为服务主体和农户,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当地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并将不低于60%的补助款通过“一卡通”方式补给被服务农户。同时,我市在市域范围内引导有资质、有实力的服务组搭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耕保姆站”,鼓励其发挥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和服务资源的组织者、整合者角色,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准入及流通、涉农金融保险等服务,优化提升粮食作物服务模式和路径,不断延伸服务链条,拓宽服务领域,为保障粮食安全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下一步,将推动更大范围的服务供给,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助力粮食安全。

感谢您对我市粮食生产和耕地“非粮化”问题的关心,衷心希望您继续为我市“三农”有关工作建言献策。

 

 

 

领导署名:李光明

联 系 人:宋 

联系电话:8217795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35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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