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8-0400-2023-00024
- 备注/文号: 明农函〔2023〕5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张仕滨代表:
《关于解决蔬菜销售难的建议》(第0060号)由我单位会同三明市供销社、三明市商务局、永安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蔬菜销售问题及菜农增产增收问题的关心和关注。您通过调研,对我市蔬菜销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对策建议,对解决我市农产品滞销问题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推动我市蔬菜产业发展,助力农民增收。
一、我市蔬菜产业发展和销售情况
至2022年底,全市蔬菜播种面积123.76万亩,产量207.76万吨,较2021年比增3.1%、4.14%。以“飞桥莴苣”、“永安黄椒”,“永安鸡爪椒”、“明溪淮山”、“安砂小薯”、“武陵萝卜”、“桂阳萝卜”、“宁化牛角椒”、“建宁通心白莲”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大田金姜”、“福美辣椒”、“八字桥佛手瓜”、“三元八角瓜、苦瓜”等优良地方蔬菜品牌为依托,建设稳定的特色蔬菜产区,持续增强蔬菜生产能力。
(一)着力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一是对农民合作社资金放贷的支持。为有效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不断探索金融支农服务模式,推出各类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包括:农业农村部信贷直通车,对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10-300万元额度的适度规模经营贷款需求常态化服务;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对中小微农业企业开展单户企业贷款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二是对农民合作社支农资金的支持。目前,针对农民合作社的专项扶持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每个农民合作社补助10-30万元,用于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设施等;省级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每个合作社补助不超过10万元,用于支持列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等;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每个合作社补助不超过5万元,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设施,提升生产能力建设。三是市供销社积极组织系统内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各级合作社示范社。2020年来,全市供销系统共申报国家级示范社1个、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2个、省供销社示范社10个。
(二)着力开展蔬菜产销对接
一是积极提供产销信息服务。组织夏商百货生鲜超市、大润发超市、好多多超市等我市8家保供企业,结合我市农产品供需情况、物流运输等问题及时召开展座谈,向保供企业提供生鲜蔬菜供应信息,第一时间实现产销对接,同时形成常态机制,彻底解决疫情过后的我市蔬菜销售受困问题。市供销社已在全市各县(市、区)布局信息服务站113个,2022年通过三明市农副产品信息网发布各类农产品价格、涉农信息2352条。二是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通过开展“农超对接”,协助农产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平台。组织市内商超、蔬菜批发市场等采购主体与本地农业生产主体“入群”,精准对接供需信息,铺设产销“快速路”,解决本地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不利影响,积极构建农产品销售渠道,保证产地与市场、消费群体有效对接。引导企业、连锁超市采购滞销农产品,帮助农业经营主体渡过艰困期。三是推广新型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指导经营主体顺应消费趋势,利用网上公共平台实行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强化展示展销,市供销社积极组织农产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省供销社“一县一周”展示展销会、“福建(永安)闽笋交易展销会”等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强化电商作用,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打造“明供优品”农产品公共品牌,上线农产品142种;加强沪明合作,如永安市供销社对接上海蔬菜集团,设立四个“笋帮公栈”直销仓,助力竹笋、黄椒的蔬菜产品入沪等。
(三)着力种植和销售培训
一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2020年以来,共投入资金2235万元,依托农广校、农技推广部门、高校、涉农学校等培训机构,分层、分类型完成各类实用技术培训30127人次。其中蔬菜种植和销售技术培训121期7830人,通过开展优质蔬菜新品种及高效栽培技术、蔬菜育苗与嫁接技术等内容丰富的培训课程,提升农民科学种植蔬菜水平,提高蔬菜的产量和质量,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为发展全市蔬菜种植和营销,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二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积极选送有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青壮年享受“四免一补”的补助政策(免学费、杂费、书本费、报名考试费,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到农业大专院校接受非全日制大专学历教育。2020年以来,全市组织高素质农民大专学历教育生源报名共有900人,其中报考蔬菜、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的有220人,通过入学考试后参加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涉农院校专科函授学习三年,获得大专文凭,为农村基层培养了一批蔬菜种植与营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四)着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022年起,我市采取整县推进模式,支持项目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完善智能化分等分级、包装清洗、移动货架、信息采集、物联网以及电力配套设备,满足田头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需要。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将乐县列入国家级试点县,清流县、建宁县列入省级试点县,共获2400万元省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目前三个县均已进入项目建设阶段。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大力开拓蔬菜市场。加强与市场平台对接,营造良好稳定的营商环境,引导、协助种植户通过农超对接、山海协作、沪永对接等平台销售蔬菜。加强农产品宣传,主动宣传推介,参加各类展销会,树立我市农产品形象,推动蔬菜产业发展。
二是加强蔬菜品牌建设。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活动,做好企业整体形象的宣传和产品展示,促进产销对接。支持品牌创建,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建“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和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国知名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
三是推广蔬菜“五新”技术。支持企业和农户引进蔬菜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选出适销对路的蔬菜优良品种并推广种植。坚持绿色发展,加强蔬菜生产质量管理,生产上积极推广地膜覆盖、大棚栽培等高产高效技术,推进科学施肥,推广标准化蔬菜生产技术,带动全市特色蔬菜标准化生产。同时,落实好菜园清园措施,压低虫口基数,推广黄板、性诱剂、频振式杀虫灯、防虫网和使用高效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和蔬菜基地“水旱轮作”等蔬菜轮作制度。完善蔬菜产业科技服务,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村级农技推广员的选拔培养制定专门培训计划。乡镇农业服务做到有服务队伍、有工作产地、有检测设备、有服务实体、有实验示范基地。
四是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培训。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培训工作,针对我市蔬菜、果树、玉米、烟叶、农机等主要农产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不断加大栽培技术、化肥农药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和生产上急需解决的问题等多方面培训力度,逐步提高参训企业和种植户的农业技能。
五是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扶持重点农业主体,发展一批以蔬菜产销为主的农民合作社,通过项目资金扶持和技术指导,增建蔬菜冷藏贮运设施,提高蔬菜保鲜时长,减少损耗。支持将乐、清流、建宁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冷藏保鲜,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和初加工能力。同时支持明溪县申报创建2023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
领导署名:李光明
联 系 人:林玉霖
联系电话:0598-8240498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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