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8-04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明农函〔2024〕3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4-28 10:24

答复类别:B

 

钟先礼代表:

《关于解决新农主体融资担保难的建议》(第0085号)由我单位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同时发挥普惠金融服务职能,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保本微利运行,着力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难问题。

一、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20229月,在原事业单位的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基础上,由市投资集团牵头,注册设立了国资控股的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为全省首个市场化运作的区域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截至3月底,累计完成交易2329宗,成交金额16.8亿元,实现溢价增收和节约资金1.6亿元。20235月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培训班在我市举办;202311月我市列入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为全省唯一整市试点;202312月我市在农业农村部召开的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作典型发言。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拟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健全服务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农村各类产权确权、赋权、活权的有效路径,探索形成符合山区特点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着力提升经营主体融资担保质效。一是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情况列入金融风险防范考核内容,激发各县(市、区)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积极性。二是推广“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与银行机构签订“福田贷”“福林贷”等担保业务,实行“见贷即保”“见担即贷”,提高担保效率。截至2月底,涉农“总对总”担保余额30.63亿元,占在保余额的56.4%。三是建立融资担保“白名单”机制,督促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四是降低担保费率,2023年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减免担保费3996.81万元,涉农平均担保费率低至0.11%。截至2月底,我市1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29523户涉农主体担保余额31.68亿元,占在保余额的56.4%。下一步,我市将专注支小支农主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同时,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特点,开发量身定制的融资担保产品和业务模式,加强融资对接,提升融资服务的可得性。

三、加快打通农村资源要素价值实现路径。一是创新提出“一线一品”线上金融服务模式等7项金融产品,指导建行全省首创“林易贷”等产品。二是探索集体资产股份融资试点改革,针对性推出“福股贷”产品,已授信1202户、6035.2万元。三是深化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经营权流转项目贷款,累计发放土地流转贷款9.6亿元。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快建立农村各类产权价值实现机制,规范相应流程,有效解决主体融资担保瓶颈,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光明

联系人:叶菁菁

联系电话:0598-8267730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4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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