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8-04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明农函〔2024〕4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答复类别:B类
曾荣华代表:
《关于支持明溪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106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林业局、市场监管局、明溪县人民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采取措施,有力有序推动明溪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支持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
支持明溪县加强林下经济重点县建设,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优势和潜力,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培育引进大山金线莲、明溪恒鑫、枫通红等8家经营主体,发展茯苓、灵芝、金线莲等林下种植2.8万亩。引导明溪县以实施松林改造项目为契机,探索利用松林改造松树蔸种植茯苓,变废为宝,累计种植1.59万亩,带动周边林农务工收入800万元以上,增加林地租金收入48万元以上。引进大山金线莲、云石中草药等优质企业,建成基地近2000亩,推动发展林下仿野生灵芝种植。
二、强化资金政策保障
推动明溪县加大信贷对中草药种植的支持力度,将中草药种植等林下经济纳入“益林贷”金融产品服务升级范畴,提高贷款额度和期限,优化贷款方式,有效解决农户融资难、融资慢等难题。指导明溪县出台并完善《明溪县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对新建达标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全市2021年以来共争取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3904万元,其中用于明溪县林下经济重点县及胡坊镇林下经济重点乡镇建设535万元。推动研究制定《明溪县“十四五”中医药发展专项规划》,将打造国家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纳入规划中,推动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规划建设。
三、推动中药材精深加工
推动明溪县依据自身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挖掘开发适宜林下种植的中药材品种,并在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支持指导下,通过“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选择市场适销、开发潜力大的品种进行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进一步扩大中药材种植规模,努力培育主导品种,打造特色亮点中药材品牌。目前,明溪县已注册“寿山聚龙”等品牌,开发灵芝白茶、仙草灵芝等产品3种;成功与清华月牙多食品安全研究中心合作成立“灵芝产业研究所”,逐步开发灵芝“药、食、养”等系列产品。
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海洋渔业局已确定“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备选名单库,按照《福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优先支持已纳入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现代农业产业园备选名单的县(市、区)创建产业园,明溪县不在备选名单库中。下一步,市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市现有产业园创建实际情况,做好跟省上沟通对接,进一步争取国家级产业园相关支持政策,并指导明溪县立足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整合用好现有支持政策,按照全产业链发展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为今后明溪县创建国家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园打好基础。同时,积极整合现有相关政策、资金等,指导明溪县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明溪中药材检测认证中心、集散中心建设。
领导署名:李光明
联 系 人:宋 毅
联系电话:8217795
2024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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