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8-04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 明农函〔2024〕4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5-17 10:38

答复类别:A类

 

蔡濠代表:

《关于活化利用闲置场所,助力乡镇振兴的建议》(第01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每年由住建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制定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以实施农村建设品质提升重点项目为抓手,积极推动乡村闲置场所修缮和活化利用。

一是实施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对省级重点改善提升的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实施保护和整治提升任务,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历史文化保护,推动村庄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传统建筑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供社会认租认养。2023年,我市完成沙县区富口镇10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及清流县东坑村等8个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40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完成10个村庄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经平台推向社会进行活化利用。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对5个省级重点改善提升的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实施保护和整治提升任务,开展尤溪县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培育工作,推动11个村庄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传统建筑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

二是探索实践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开展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建设,围绕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三类农房改造、惠民公共空间及乡村景观设施打造、设施运管等内容,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023年,完成泰宁县杉城镇际溪村省级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建设,共完成投资1620万元,占计划投资的119.12%。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启动泰宁县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尤溪县联合镇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和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建设,培育一批有品质、有温度、有活力的新时代乡村。

三是整合盘活闲置资产推动实施产业发展项目。通过资源整合实现资产包,依托资产包谋划生成产业项目,村集体对项目开展投资或通过招商引资吸收社会资本投资,以项目实施带动产业发展。如,尤溪县半山村由村集体牵头成立半月岛生态发展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主体身份参与市场竞争,按照“房主占股30%,合作社占股70%”模式发展民宿产业,投资396万元盘活水轮站管理房修建“望月民宿”,投资150万元修缮350平方米“望桂民宿”,借助鹭鸟、半月岛、名木古树等优势,运营“坐竹排、观鹭鸟、游半月岛、看名木古树”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实现旅游收入年均约33万元。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基本完善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机制,总结沙县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为全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和样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光明

联系人:黄亦斌

联系电话:0598-8267730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5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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