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8-04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 明农函〔2024〕5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7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5-20 15:41
答复类别:A

 

 

 

朱励陵等代表:

《关于加强农村耕地集中化育肥管理的建议》(第70号)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土壤管理是决定农业产量以及农业生产可持续性的首要问题之一,为全面实现藏粮于地,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肥增效的总体部署,大力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种植绿肥、商品有机肥和秸秆还田,进一步提升了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

一、关于化肥减肥增效与科学施肥

2021-2023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422.59万亩(次);推广紫云英、豆科绿肥等经济绿肥238.12万亩,其中紫云英42.54万亩;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面积795.55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58.43万亩;推进稻草秸秆还田354.38万亩。同时修订完善了土壤养分丰缺和推荐施肥指标体系,制定并下发了《三明市主要作物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意见》,印发了宣传单、宣传挂图、份海报和帆布袋,每年通过举办培训班、集市赶集、入户施肥调查等形式发放进行宣传,引导农民按“方”施肥,使得科学施肥技术在全市大范围内进村入户。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以下技术措施,实现化肥减量与培肥土壤目标:一是持续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培育壮大科学施肥社会化服务组织,挑选部分县开展整县推进定额制,引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多元替代减少化肥投入,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农用化肥施用量;二是继续开展水稻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和取土测土工作,并分析近年来田间试验、土壤植株测试、农户调查等数据信息,掌握土壤养分变化和作物养分吸收规律,制定发放施肥建议卡,引导企业按方生产,指导农民按方施用,将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带动全市农用化肥使用量减少2%;三是实行有机肥投入推荐用量指导制度,制定发布区域内主要作物有机肥投入推荐用量指导标准,分区分作物明确商品有机肥与粪肥推荐用量,指导种植户科学施用有机肥,同时在冬闲田扩大种植紫云英、油菜、苕子等绿肥,并大力推广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绿肥碳氮互济联合还田以及甘薯、马铃薯、玉米等作物秸秆翻压还田。

二、关于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

围绕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农业农村厅部署的《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方案》,本市制定了《三明市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方案》,根据我市耕地质量现状和主要土壤类型分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一是“精”,精准科学施肥,精准制定发布肥料配方信息,提高配方肥施用比例,推行施肥定额制;二是“增”,增施有机肥,合理利用畜禽粪便等有机养分资源,开展种养对接,因地制宜推广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促进有机无机结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养分含量;三是“还”,实施秸秆还田,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通过覆盖、翻压、堆沤、生物反应堆等方式还田利用,提高耕地有机质;四是“绿”,推广绿肥种植,合理利用冬闲田及轮作茬口间隙,大力发展绿肥种植,采取翻压还田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物质投入,改善土壤团粒结构,消减连作障碍,提升耕地质量。五是“改”,改进耕作方式,优化种植制度,推行水旱轮作、作物间套作等合理的耕作方式,结合耕地土壤酸化综合治理,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增加土壤有机质来源,持续培肥地力。

三、关于监测土壤问题和开展酸化耕地治理工作

我市于1998年起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监测点分布于全市11个县(市、区),2023年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点共设63个,每年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和土样化验数据,次年发布本区域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和耕地质量评价报告。同时2022年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开展了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到2025年土壤普查工作将会完成。从2019年起,在明溪县、沙县、宁化县、尤溪县开展土壤酸化治理,项目区退化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1个等级,2023年在尤溪县选择土壤pH值小于5.5的酸性耕地开展酸化耕地治理8万亩。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土壤普查工作,同时总结酸化耕地土壤治理经验做法,为全省乃至全国酸化耕地治理提供样板。

四、关于加大高品质有机稻、有机果蔬基地推广实施

有机产品生产要遵照特定的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根据国家标准GB/T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有机产品的生产过程全程需遵守高标准,并经过一系列严苛的产品质量检验,才能获取认证机构授予的认证许可:一是有机产品基地土壤环境质量需符合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5084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GB9137的规定,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及其他环境问题,且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物质;二是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三是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未受化学物质的污染;四是从常规种植向有机种植转换需两年以上转换期;五是生产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档案。总之,有机种植的人力成本、农田管理成本、运输成本均高于常规种植,且生产基地环境要求严格,同时有机产品产量高低取决于种植的品种,很难达到高产,导致有机产品的价格较高,一般民众消费不起。

五、关于建立正规化的高科技高标准农田

提升耕地质量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坚持基础设施配套与耕地质量提升两手抓。根据省上要求,自2022年起,我市每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不低于财政资金5%的比例实施客土客沙、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区耕地质量,累计投入达4100万元。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2项工作:一是摸清底数,持续抓好耕地质量建设。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摸清耕地特征和质量情况,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加强精准施策、分类指导,不断加大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投入,对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进行持续监管和考核评价。二是加强协调,形成更大建设合力。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的文件精神,部里已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归并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统筹管理。我市将以此为契机,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发挥“主战场”优势,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引导各地优先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推广综合配套措施和技术,形成更大建设与保护合力。

领导署名:李光明

联 系 人:李荟星

联系电话:0598-8265402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5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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