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8-04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 明农函〔2024〕5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5-20 16:35

答复类别:B

 

 

张仕滨代表:

《关于加大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092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和市水利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指出了我市部分公共水利设施运行年限长久,破损严重,功能丧失,特别是撂荒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问题,也确实是我们当前在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您就当前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也具有操作性,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一、在田间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21-2023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69.5万亩,新建或改建排灌沟渠达0.3万公里,新建或改建田间道路0.148万公里,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8.52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面积15.68万亩,项目区建成了“渠相连、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耕”的农田新格局。根据省上要求,对因水毁等自然灾害损毁的高标准农田、农田基础条件不完善造成耕地抛荒的要优先列入年度建设任务,如永安市槐南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100亩撂荒耕地纳入整治范围,完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质量。下一步,我市将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提档升级建设指南的通知》和《三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2021-2030年)的通知》的文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粮食生产能力,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在实施灌区节水改造方面。全市现建成有大中小型水库492座、总库容 58.6亿立方米,引水工程44036处,提水工程1255处,年均供水量25多亿立方米,初步建立了蓄、引、提并举,中、小型灌区并重的灌溉供水保障体系,为全市245.36万亩耕地面积提供了可靠的灌溉供水保障。“十四五”以来,沙县双溪、永安溪源等2座中型水库下闸蓄水,将乐大拔、大田雪山等一批小型水库开工建设,提高了水资源配置能力。组织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13处,提高灌溉用水保障水平。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灌区骨干工程完好率和配套达标水平,增强中型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用足用好增发国债支持政策,推进涉及我市的7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二是积极谋划农田灌溉发展。在摸清全市农田灌溉发展需求的基础上,谋划一批新建大中型灌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项目,推动我市农田灌溉发展。同时,统筹抓好“大水网”“大水缸”“大供水”“大安全”等建设,持续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我市粮食安全水利基础,确保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三、在资金投入至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方面。一是落实市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市本级每年在预算中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160万元,并足额拨付到位,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县 (市、区)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维修管养及项目验收等工作;二是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资金。为建立稳定的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做好粮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市本级每年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资金150万元,以促进农田水利设施发挥长期效益;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1-2023年,我市累计向上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16691.99万元、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资金11286.2万元,有效地解决了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争取省上对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资金,持续改善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状况。

领导署名:李光明

联 系 人:范铭丰

联系电话:8277326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5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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