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8-04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明农函〔2025〕1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答复类别:A 类
吴连光代表:
《关于在基本农田建设电灌站设施的建议》(第0009号)由我单位会同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农田的“灌排化”是高标准农田的重点建设内容,也是我市保障粮食安全的主攻方向。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已在宁化县泉上镇、宁化县水茜镇和建宁县濉溪镇等3个乡镇,建设电灌站3座,项目建成后有效解决山区农田“靠天吃饭”难题,有效灌溉面积达1.35万亩,确保干旱年份粮食稳产。同时同国网三明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615号)的文件精神,执行“农业排灌用电”电价标准,即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0.2477元/度;1-10千伏的,电价为0.2277元/度;35-110千伏以下的,电价为0.2077元/度;110千伏的,电价为0.1877元/度;220千伏及以上的,电价为0.1677元/度。为切实提升农村地区供电可靠性,2024年国网三明供电公司累计新建、改造230个及以上农村配电网台区,累计投资7102万元。截至目前,地区农业排灌客户共计3065户。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网三明供电公司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电力保障,进一步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
一、协同推进电灌站用电建设。一是加强政企合作与规划协同。建立部门间常态化的沟通会商机制,在高标准农田电灌站建设项目规划初期,主动介入,充分征询属地乡(镇)、村的意见,深入了解项目布局、规模及用电需求等关键信息,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初步设计方案和配电网改造方案,提前将方案入配电网整体规划与项目储备库,确保高标准农田电灌站建设与电网发展协同推进。二是优化办电流程与验收服务。结合客户走访活动收集基本农田灌溉用电报装需求,安排专人对接,提供业务咨询与技术指导,从报装申请受理开始,及时与建设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全力保障电灌站项目“快接电”,满足农田灌溉用电需求。
二、保障电灌站用电可靠性。一是强化供电监测与应急处置。在排灌期间,加强电灌站用电负荷监测,及时掌握负荷变化情况。加强应急值班力量配置,制定完善的应急值班制度和快速复电预案,及时调配移动发电装备,保障停电区域快速复电,有效应对抗旱除涝等紧急情况。二是提升安全运维与政策服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对电灌站电力设施的检查与应急抢修、运维技术指导。明确各方运维服务范围,并向社会公开各区域电力网格员的联系方式,宣传排灌电价标准,农闲季节主动上门为电灌站用户提供用电咨询服务,引导办理配变减容手续,降低用电成本,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领导署名:李光明
联系人:范铭丰
联系电话:8277326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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