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8-04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 明农函〔2025〕2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答复类别:A类
林建忠委员:
《关于创建“明”字系区域公用品牌 以品牌赋能书写“两山”转化新篇章的建议》(第20255015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文旅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绿都明品”系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绿办、对外合作、计财、产业等科室为成员的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品牌建设工作,明确发展目标。
二、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和管理,切实维护和提高“绿都明品”品牌的信誉和知名度。我局会同市林业局、市监局、市农林集团研究发布了《三明市“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明农规〔2024〕3号),分别对“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准入、退出、监督管理及权利义务作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为促进“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组织开展“绿都明品”系列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遴选出西际红牌三明蜜桔等90个产品质量好、区域特征明显、知名度高的“绿都明品”系列农产品。
2023年,市政府办印发了《三明市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意见》(明政办规〔2023〕1号),各地根据当地民宿发展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民宿发展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目前11个县(市、区)均出台了民宿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基本实现民宿开办与经营有规可依,各部门依法依规依责对民宿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服务。建立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健、文旅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实现联合受理,联合审查,精简民宿审批手续,实现“一站式”服务,为乡村民宿经营者提供便捷、规范的证照办理服务。目前全市完成联审联批备案的民宿共21家(泰宁、建宁各7家,将乐3家,永安4家)。
三、加强商标注册
截止目前“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商标注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文字商标已获得全品类商标注册证书,涵盖了农产品、林产品、手工制造业等45个大类;图形商标已获得9大类的商标注册证,另外家俱、文创产品等10大类的商标证书预计今年6月份取得。
四、加强宣传推介
加强“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介工作,主要委托市融媒体中心制作宣传短视频,同时利用网络、微信、电视等形式,持续开展“绿都明品”系列农产品公益宣传报道,讲好品牌故事,共同营造品牌农业宣传的良好氛围。以荣获福建省首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契机,在三明北高速路口匝道设立“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全国生态日会议、第十九届林博会等各大型展示展销活动上设立“绿都明品”推介专区,不断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市文旅局指导推荐泰宁阅山水舍获评乙级旅游民宿,建宁莲海玉家、泰宁状元茗舍、泰宁花筑奢·晟境等3家获评丙级旅游民宿。2024年成立三明市沪明民宿协会,在建宁县成功举办“沪闽文旅康养产业现场交流对接会暨三明市沪明民宿交流协会成立大会”,签订《沪明民宿产业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两地民宿产业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三明市“绿都明品”“绿都明景”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以“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行动为抓手,围绕我市粮油、蔬果、茶叶、食用菌等优势产业,建设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特色产业基地,打造“绿都明品”拳头产品,不断提升品牌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加大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力度,确保年新增绿色、有机认证产品数达到40个以上;积极组织做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申报工作,力争每年获得省级以上农业品牌数量达到10个以上,为“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行动提供强有力的质量保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介质加强品牌宣传推广,积极组织“绿都明品”品牌企业参加农交会、林博会等各类大型农产品展销会,通过设立“绿都明品”品牌展示专区等方式,持续提升“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明”字系列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您能继续为我市品牌农业发展工作建言献策。
领导署名:李光明
联 系 人:黄志坚
联系电话:13599360767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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