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8-04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 明农函〔2025〕3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5-09 16:36

答复类别:A

 

艾述蓉代表:

《关于优化杂交水稻制种保险条款提高种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的建议》(第0126号)收悉,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银保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水稻制种保险工作。20241月,颁布实施的《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保险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制种保险工作。20253月,出台的《关于做好水稻制种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原保险文件所规定的制种保险责任条款和保险工作要求进行更新优化,其中吸纳了您的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连续阴雨问题。原条款保险责任条件“开花授粉期间(7天时间内),连续3天每日出现阴雨(降雨量10毫米以上)天气”,在新文件中已修改为“开花授粉期间(7天时间内),连续3天每日8时至14时出现阴雨(降雨量5毫米以上)天气”,增加时间段要求、减少降雨量,更加细化合理。

二、关于低温转育问题。原条款“幼穗分化期(3035天,共8),第3至第6期内出现日平均温度低于23.5℃,导致母本育性转化,致使生产出的种子低于国家规定的种子纯度标准96%(不含)以下,且父母本实行田间混收的。”新文件已修改为“幼穗分化期分为8期,第3至第6期内出现日平均温度低于24℃,制种企业自行镜检发现母本育性转化后报险,送具有资质的种子质量检测部门鉴定,纯度低于97%的。”放宽了低温上限,并细化规定转育鉴定程序,提高了纯度标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增强,有利于更好保护制种户利益。

三、关于高温热害问题。水稻扬花授粉期,持续的高温会造成结实率降低、灌浆发育受阻,从而降低种子产量和质量,新文件对相关保险责任规定已较为明确。同时,针对保险理赔过程中勘查定损难等问题,提出支持第三方福建省种子协会设立制种保险查勘定损专家库的举措,充分发挥专家在查勘定损期间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助力受灾鉴定更为公平准确。目前,省种子协会已开展专家库组建工作,涵盖农业、气象、保险等领域专家,确保逢重大天气灾害发生时,能迅速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勘和损失评估,并由农业主管、保险机构、种子协会和农户代表组成争议调解委员会,确定理赔标准,确保争议能够快速、公正解决。我市已有18名本地农业和气象专家申报争取入库,将全力保障本地保险案件勘探鉴定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关于做好水稻制种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满足制种农户和经营主体保险需求,督促机构做到定损到户、不惜赔、不拖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同时,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保险方案,进一步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推进制种保险工作优化,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保障制种主体利益,服务稻种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水稻种子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光明
人:李齐向

联系电话:0598-5100331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5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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