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农业局 时间:2024-01-29 10:4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52973,邮箱sm8222649@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2023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及农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农业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发展动态类信息14条;人事管理类信息2条;提案议案办理情况类信息24条。主要领导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围绕推进三明乡村建设的农村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焦点展开解答。回应“12345”平台诉求60条,均按时办结,群众满意率百分之百。全年共采集信息1612条,其中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编发1571条;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21条,市政府网站政务要闻栏目采用75条,“六稳”“六保”等专题专栏采用68条,报送并完成民意征集3条;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采用331条,采用数位列各设区市第一;向市两办报送政务信息和约稿信息75,《三明快讯》采用26条,省委办内刊采用13条,省政府办内刊采用15条。在市委办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中排名第八(75个单位),在市政府办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中排名第四(51个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通过网络申请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1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1件因涉及国家秘密不予答复,2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相关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发布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程序办理,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网站的日常信息采集、维护工作,由局信息站牵头抓总,各科(站)共同参与,实现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有专人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规范网站建设管理,对标对表《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统一设计规范》要求,对网站进行网站页面标准化、无障碍浏览、适老化改造,实现与市政府网站整体协调,风格统一。

(五)监督保障

局网站及政务公开工作执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和信息科具体经办三级管理机制,确保公开质效。认真执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管理规定的通知》,切实做好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提升政府网站运维应用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我局网络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的防范,做好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网络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做好网上舆论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网络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102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内容深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动意识,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及时督促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查缺补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加强对涉农重大政策、重要文件进行解读,特别是对重要政策制定背景、实施范围、重点内容、法律依据和制定过程等进行全方位公开解读。多采用“一图读懂”、音频视频等新媒体产品,以及政策简明问答、生动案例、客观数据、直观图标等方式解读,增强解读回应的可读性、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完善网站板块布局、栏目设计,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政务服务水平。拓宽信息渠道,在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渠道,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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