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改进机关作风,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标: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收费、处罚等,依法办事水平得到提高。
二、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政务公开考核的结果,是评定各科站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组织: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成立政务公开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一)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和执行情况。
(二)履行承诺及办事效率情况。
(三)政务公开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四)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执行情况。
(五)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置情况。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科站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被考核科室或个人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考核小组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科站和个人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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