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农业局 时间:2018-07-09 09:21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 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60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脱贫攻坚、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的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扶贫政策、扶贫规划、灾害救助等信息透明度明显提升,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

二、明确公开内容

(一)公开决策信息。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扶贫政策、重要灾害救助信息等要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

(二)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

(三)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加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国家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灾害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

三、突出公开重点

要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脱贫攻坚领域。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二)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最大化减少农户的损失。灾后第一时间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做好农业灾情统计和补助工作,迅速恢复农业生产。推动做好救助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科站要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二)开展考核评估。把各科站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督促落实力度。

(三)严格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时效等。

 

 

                                                                                   三明市农业局

                                                  2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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