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经济 大有可为
来源:三明日报 时间:2023-11-27 08:32

  近年来,我市各地鼓励村民以家庭为阵地、以庭院为载体,发展庭院经济,把庭院的“方寸地”建成增收园,拓宽村民增收渠道,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所谓庭院经济,是指农民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和资源资产,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等业态,在自给自足的同时,又能对外输出产品与服务。正如所报道的,有的村民在门口屋檐下种植多肉绿植,成为网红直播间,庭院绽放“美丽经济”;有的把院子变成生态观鸟民宿,“院景”变成“钱景”等等。

  小而美是庭院经济的基本属性。但小而美背后蕴藏着广而深的巨大潜力。依托农家庭院,可以拓展农业的多种功能,在传统种养业、手工业的基础上,导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多元业态,有效提升农业产业链附加值。发展庭院经济,是对其传统功能的延伸与拓展,让方寸之地在物尽其用中,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发展庭院经济对于解决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脱贫劳动力就业,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2022年9月,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引导庭院经济更加市场化、特色化、生态化、规范化,为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此,各地相关部门应引导村民群众进一步挖掘发展庭院经济的潜力。一方面,要强化政策支持,如资金扶持和金融服务,以“真金白银”的实惠带动有意愿的农户参与进来;同时要提供技术帮扶和专业指导,联动农户走出专业化、高标准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发展庭院经济对稳产业、促就业、增加收入的重要作用,以及参与方式和流程,加强组织化引领。庭院经济具有灵活性、个性化等显著特征,但其发展同样要纳入区域产业发展大局加以考量,避免盲目无序发展。各地应当根据资源禀赋、市场供需现状,从实际出发,突出乡土特色,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明确发展布局、目标、重点和技术模式等。要注意提醒村民根据自家庭院面积、劳动力状况、技术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庭院经济模式,走出特色化、差异化的发展道路。

  围绕庭院经济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和生产生活服务,必将更好促进庭院经济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庭院经济大有可为,前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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