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迅速处置一起随意丢弃病死猪案件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10-20 08:50

  10月16日下午,大田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往某交通路口丢弃病死猪。接到举报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技术中心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道路旁草丛内有1头病死猪。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验和向目击证人了解,很快锁定了当事人,要求当事人对该病死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掩埋处理。

  此案已立案处理,并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温馨提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乱丢弃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时,应立即向所在地村委、乡镇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临时看管工作。

  病死动物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危害

  对养殖业:病死动物可能携带传染病病原体,不进行无害化处理,会引起动物疫病传播、大规模畜禽死亡,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对环境:乱丢弃病死动物会导致空气、水源、土壤的腐败污染,影响环境的生态安全。

  对人体健康:病死动物可能被不法分子加工、贩卖,人体食用后,可能会导致人感染人畜共患病或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

  病死动物如何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

  基本的处理方式有焚烧、化制、掩埋、发酵、消毒等。

  掩埋地点应选择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

  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要防渗、防漏。在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5cm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将动物尸体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消毒药消毒。覆盖距地表20-30cm,厚度不少于1-1.2m的覆土。掩埋覆土不要太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尸体掩埋后,与周边持平,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对疫病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病死动物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陈晓明 范成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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