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三明市农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对照自查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局党委办 时间:2017-05-31 15:38

局各有关科室: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市农业局和市林业局开展巡察的通知》(明委巡办〔2017〕3号)要求,我局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列出问题清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中共三明市农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对照自查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三明市农业局党组

2017年5月27日

中共三明市农业局党组

全面从严治党对照自查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市委巡察办《关于对市农业局和市林业局开展巡察的通知》(明委巡办〔2017〕3号)要求,我局自查问题共有十八项。具体细化分解如下:

一、政治纪律方面

政治纪律观念不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和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政策纪律上,不够认真严肃,存在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局属企业兼职时,没有按规定做好审批,审批不够严格和不到位问题。仍存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违规在局属企业领取津补贴,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领取津补贴的问题。

1.整改措施。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和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政策纪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按照明委组通﹝2014﹞20号文件规定,严格进行审批,一律不准兼职(任职)取酬,已领取的津补贴一律清退。按照明委组通﹝2014﹞70号文件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的,严格进行审批,不准在社团兼职取酬,已领取的津补贴一律清退。目前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违规在局属企业领取津补贴已全部退回。

2.完成时限:已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人事科教科

责任领导:王小坚

责任人:陈荣辉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有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党内学习记录不认真,记录过于简单,没有体现参加(请假)人员记录要素,有的记录不全。如第一支部缺失2016年1-5月的学习记录、第二支部会议记录没有体现参会人员名单。

1.整改措施。局机关党委对局属各党支部的会议和学习记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各党支部书记立即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党支部书记严肃认真做好会议和学习情况的记录工作,切实做到有签到表,记录详尽,写明记录人和参会(请假)人员等。局机关党委每半年对机关所属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专项检查,对会议和学习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完成时限:已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责任领导:曾荣儿

责任人:杨怀珠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质量不高。第一、二党支部2016年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内容未体现在记录本中。

1.整改措施。局机关党委对局第一、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第一、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但未体现在记录本中,现已责令两个党支部在记录中补充会议中表述并经本人认可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内容,并要求今后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记录工作。局机关党委每半年对机关所属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会议和学习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完成时限:已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责任领导:曾荣儿

责任人:杨怀珠

(三)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够到位,近年来出现了个别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如原市农机中心监理科副科长陈自力因违反廉洁纪律和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市畜牧站副站长张占春因2014年醉酒驾驶摩托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整改措施。加强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和中央、省、市有关规范制度学习,严格执有关规范制度,严字当头管好干部。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和庭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充分利用近几年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做好任前廉政教育,对拟提拔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拟任领导职务)要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按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把关。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组紧盯时间节点,采取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并向局党组汇报。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监察室

责任领导:曾荣儿、陈浩

责任人:杨怀珠、巫国平

(四)干部提拔任前廉政对照检查不规范,存在缺少“承诺”内容的现象。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不规范,市农业局2016年新提任8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中有7人没有承诺内容。

1.整改措施。要求8位新提任副科级干部严肃认真地重新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切实对照六大纪律查找问题并结合自身实际深刻剖析原因,同时补充承诺内容。按照纪委关于干部任免的有关规范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新提任干部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指导和审核,分管领导要审核把关并签字。

2.完成时限:已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监察室

责任领导:陈浩

责任人:巫国平

三、廉洁纪律方面

(一)公务接待存在接待餐费和陪餐人数超标,接待没有“三单”问题。2013年—2015年机构改革合并前,市农办接待均无“三单”,2014年7月以前,市农业局接待均无“三单”。如2013年12月,市农办林博会接待费无“三单”;2015年6月,市农办接待台湾客商无“三单”等。

1.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单一票”等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接待凭证管理,加强对公务接待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有关科站

责任领导:王小坚、各有关分管领导

责任人:马浩、各有关科站负责人

(二)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全,有的会议没有预算审批单和结算单、参会人员花名册。如2013年8月,省派驻村工作座谈会费用未附会议预、决算单等。

1.整改措施。约谈并责令相关科站负责人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制度,按照“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原则,做到会前有预算、有审批,并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及会议费用。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有关科站

责任领导:王小坚、各有关分管领导

责任人:马浩、各有关科站负责人

(三)对外农业项目招商活动存在请客送礼现象。如2013年8月,市农办组织农业招商重点项目对接,购买茶叶、礼品;2013年11月,市农办牵头组织三明市上海专场招商活动,购买烟、酒、土特产等。

1.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项目招商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在对外农业项目招商活动中进行请客送礼。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有关科站

责任领导:王小坚、各有关分管领导

责任人:马浩、各有关科站负责人

(四)违规领取津补贴。市农办干部职工2013年—2014年,普遍存在违规按月领取公交月票补贴,报销市内交通费等问题。2013年8月,市农办违规发放公共文明引导补助;2013年10月,市农办违规发放创城督导早餐费;2015年1月,市农办违规发放创城值班餐费等。又如市农业局2013年3月违规发放一户一表改造误工补助;2013年12月、2014年6月,市农业局违规发放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值班人员补贴。

1.整改措施。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领取的津补贴,目前除少数退休人员外,大多数人员已退回。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

2.完成时限:已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领导:王小坚

责任人:马浩

(五)有的局属学会、协会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请客送礼问题。如茶学会、水产学会、食用菌学会、粮油学会、农产品市场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违规购买香烟、茶叶、土特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违规出借会费收取利息等。

1.整改措施。已约谈并责令相关学会负责人严格执行协会、学会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严禁违规进行请客送礼等行为。

2.完成时限:已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属学会、协会

责任领导:局各有关分管领导

责任人:局属学会、协会会长

四、群众纪律方面

(一)服务基层意识不强。与市委、市政府“四下基层”的要求还有差距,精力放在研究分析经济指标上的多,放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上少;下任务下指标多,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需所盼少。与基层单位沟通不够,对基层情况掌握不够深入,2016年发生一起永安果农到市委门口上访事件。

1.整改措施。不断深化“四下基层”,切实回应和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切的生产生活问题,结合农业重点工作等实际情况,持续开展对县、乡、村调研督导活动,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掌握基层一线的实际情况。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各有关科站

责任领导:局各有关分管领导

责任人:局各有关科站负责人

(二)为民办实事项目督促不到位。个别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缓慢,督促工作不够到位。如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生猪养殖污染提升改造工程验收普遍滞后。

1.整改措施。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度偏慢的项目主管单位进行警醒,重点查找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问题,督促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快整改。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各有关科站

责任领导:局各有关分管领导

责任人:局各有关科站负责人

五、工作纪律方面

(一)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好“五抓五看”要求,对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1.整改措施。局党组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专题研究部署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领导:郑加录

责任人:局党组各成员

(二)有的班子成员对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够强,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少具体抓手和举措,对主体责任清单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

1.整改措施。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针对2016年度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明确完成整改任务时限。同时还制定今年党风廉政工作意见,并将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进一步压实责任。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领导:郑加录

责任人:局党组各成员

(三)强农惠农和扶贫领域项目评审不够规范,项目专家库制度不够完善,项目第三方验收评估制度尚未建立。

1.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项目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项目监管办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落实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制度,积极探索农业项目第三方评估验收办法,加强强农惠农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有关科站

责任领导:王小坚、各有关分管领导

责任人:马浩、各有关科站负责人

(四)强农惠农和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跟踪管理不够到位,项目实施滞后,项目资金滞留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1.整改措施。进一步发挥项目监督管理的职能。下阶段将通过要求项目单位每月定期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不定期的实地督查等方式时刻关注项目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在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后,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联合相关部门或督促各县(市、区)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扶贫科、各有关科站

责任领导:刘辉、各有关分管领导

责任人:李永坤、各有关科站负责人

(五)强农惠农项目实施主体资金账目不完善不健全,给监管带来困难。

1.整改措施。督促并指导有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强农惠农项目实施主体资金账目,规范资金账目管理,紧盯专项资金管理等重要事项,盯牢经费审批、财务报销等重要环节。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各有关科站

责任领导:王小坚、局各有关分管领导

责任人:马浩、局各有关科站负责人

(六)局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固定资产账卡不符,财务核算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部分往来款项挂账时间较长。

1.整改措施。通过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严格审批程序、做好财务预算等方式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2.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领导:王小坚

责任人:马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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