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依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定。
一、提升党委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我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发挥好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组织开展2次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宣讲主题教育。局系统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深入学习交流,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组织领导有力。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部署制定2023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等,与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三)彰显责任担当。局主要领导身体力行推进法治工作,多次开展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对本局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推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我局严格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程序,进一步明晰主体权限、程序规范、内容合法的把握尺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和集体决策,通过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过程,有效提升重大决策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聘请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周鸣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时间优势,帮助行政机关审查开拓思路,扩宽视角,着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效合一”。
(二)激活执法队伍动能。聚焦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完善多功能库室升级改造、制度上墙、设施设备配置等“硬实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6期,参加培训900余人次,在专业练兵、实战练兵中通过以案释法使执法干部增长新才干,锻造执法办案新本领;积极对接乡镇,以联合执法、交流座谈等方式对乡镇执法人员做好“帮传带”执法指导工作,提高执法队伍“软实力”,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出台挂点包片制度,督促各县(市、区)规范执法行为,指导各县(市、区)完成整改问题20余个;组织开展2022年度及2023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案卷交叉评查110卷,助推行政执法建设提质增效。
(三)优化权责清单事项。2023年对权责清单进行两次梳理和动态调整,依法明确市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清单为398项(公开341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58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监督检查3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其他权责事项72项(公开20项)。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明市政府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布,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运行,为法治政府提供可靠支撑。
(四)强化部门联动监管。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明农〔2023〕77号),抽查单位86家,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通过对原来多部门多频次执法检查的有效整合,对同一对象开展“一张清单”“全科模式”的部门间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破解综合执法领域长期存在的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检查等矛盾问题,做到检查成本最低化、市场干扰最小化、执法效能最大化。
(五)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在农资、农产品、动物卫生、渔业等领域,重点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99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474家次,全市立案132件,立案数较2022年增长14%,结案98件,罚没款44.6万元。其中市支队立案20件,与2022年持平,结案17件,罚没款3.3万元。开展农资质量执法抽检,完成农资抽检253批次,其中不合格报告6份,已结案1起,罚没款0.464万元。完成农资质量自行抽检任务269批次,超额完成省里下达任务。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结合农资监管平台线上监管,重点开展农资打假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全市查处农资案件43起,较去年同期增加26%,其中柔性执法6件,简易程序4件,罚没款20.3万元。
(六)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和动物防疫整治,主动对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6起,移送公安3起,罚没款10.4万元;查处动物防疫案件13起,罚没款11.5万元。其中市支队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起、动物防疫案件1起。组织开展有关渔业资源保护、船舶安全、农村宅基地等领域执法检查等,查处上述涉农领域案25起。2023年以来,多次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清风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通报案件线索20条,请求协查案件3起,受理案件协查3件,执法效能更加高效。
(七)做好文件清理审查。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审核,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7件,需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2件。明确局各科室、直属单位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三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规定的审查标准和要求,对涉及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开展审查。对《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等6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和报备。
(八)推进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试点建设。印发《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三明农业农村系统试点推广实施方案》,将试点工作分解为4个大项7个小项,并分阶段明确推广部署实施步骤。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有效保证平台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目前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已于8月24日完成系统部署、培训和试用工作,共计培训714人次,在全市试点单位中率先完成系统推广部署。培训至今,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共模拟录入行政处罚55件(电脑端),行政检查609件(移动端),提出优化建议111项,均被研发团队采纳。
三、加快职能转变推进优质政务服务
(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精准公开办事标准,及时检查大厅办事指南调整更新,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标准规范统一。严格按标准开展审批,严禁标准和执行“两张皮”现象。保证100%事项可“一趟不用跑”。确保群众办事“一趟不用跑”比例达100%,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将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列入办事清单,所有事项均可通过“邮寄办”、“手机申报”等形式实现全程100%网办。及时跟踪调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和法定时限情况比对,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限”比例达100%。
(二)切实做好不见面审批服务。群众和企业只要点击鼠标,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中选三明市,找到农业农村局数据目录,点击在线办理,就可查询到相关信息。办理地点、咨询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办事要素一目了然,办事材料可直接从网上下载填写,电子材料直接上传至后台审批,打通了办事人员和受理人员之间的网上办事渠道。从实体大厅的纸质办事指南发展到网上的电子办事指南,从“面对面”线下单一办理转变为“键对键”线上办理,实行行政审批网上办,办事效率得到了提升。
(三)调整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落实和更新事项绑定发布情况。通过绑定认领“五级十五同”细化梳理成果,全面更新并及时发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按照“五级十五同”标准绑定发布事项,严格审核“无需绑定配置”事项,确保事项设置合理合规。对接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时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对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文件及时更新,确保系统数据与单位权责清单内容一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与权责清单系统权责事项准确对应。
四、强宣教凝聚法治文化建设软实力
(一)增强法治意识。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局上下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新修订法律的学习宣传,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2023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讲座、教育培训2次,邀请中共三明市委党校统战与文化教研室主任刘俊宣讲《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邀请中共三明市委党校副教授陈锦琪做题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全市农业系统、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累计参加2万人次。
(二)提升法治素养。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我局以一对一、一对多、包片包区等方式开展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已覆盖1441个行政村,认定1556户学法用法示范户。依托村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职业院校、农业企业等场所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全市合计已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法律服务次数412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全市共有线上学法平台5个,开展线下培训103次,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培育选送建宁县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案例《父子齐上阵 普法有温度》,成功入选了农业农村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案例》汇编。
(三)共享法治阳光。制定下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明农办〔2023〕16号),按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抓好普法责任落实。一是3月16日在莘口镇举办法治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组织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植保等方面技术专家参加,现场发放《农资领域法律法规精选》《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11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7条、展板4个,接受群众答疑、咨询130余人次,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在身边”。二是抓住农民丰收节这一重要节点,组织“蒲公英”志愿者等在高砂镇阳溪村“农民丰收节”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宣传与乡村振兴等相关涉农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营造“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宣传活动现场共摆放宣传展板6块,悬挂宣传条幅1条,发放乡村振兴促进法简单解读、民法典十大知识问答、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宣传手册及宣传扇、购物袋等宣传材料300余份。三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永安市小陶镇墟日开展“宪法进农村”现场宣传活动,联合乡镇人民政府针对农村提升乡风文明、群众法治需求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现场摆放宣传展板6块,悬挂宣传条幅1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
五、强化诚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依托信用平台,夯实信用根基。局门户网站设立“信用专栏”,以宣传信用政策、信用知识、诚信宣传活动、诚信典型、信用建设做法成效等内容,2023年在信用专栏共发布信用建设宣传信息48条。严格执行“双公示”有关要求,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双公示”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及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2023年共公示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信息20条。与71家农业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签署信用承诺书,同时及时将履约践诺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2023年共推送履约践诺信息3206条。
(二)开展信用宣传,提升诚信意识。为营造诚信经营氛围,给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一个诚信和谐、质量放心的营商环境,5月26日,我局与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在三元区岩前镇联合开展诚信宣传。现场悬挂“建设诚信农业,共享美好生活”横幅1条,发放文明诚信倡议书等诚信宣传明白纸共400余份。市、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及“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在现场解答农民群众的问题,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本次活动,增强了群众诚信意识、树立了诚信观念、弘扬了诚信文化,为促推我市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浓厚的诚信氛围。
(三)推动信用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依托“信用三明”网站,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都及时5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在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上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以来已公示“双公示”信息327条。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和法治素质参差不齐,在培养一专多能的执法人才,涉企行政执法方面的柔性执法、联动执法还有待加强。三是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和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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