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8-28 16:4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闽司〔2023〕174号),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集问题线索。现将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执法不公问题。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到位,甚至通风报信、放任、包庇,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标准,选择性执法,处罚明显有失公平、公正,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二)简单粗暴执法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现场执法语言行为简单、过激、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趾高气扬、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问题。

  (三)运动式执法问题。行政机关常态执法时紧时松,执行法律法规打折扣,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过度执法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等问题。

  (五)机械执法问题。片面理解上级部署,理解政策不透彻,执行政策简单化;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等问题。

  (六)逐利执法问题。行政执法活动中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以罚款进行创收,违规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三、征集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公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姓名与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岩新村37栋(农业大厦)402室,邮编365000。

  电话:0598-822366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电子邮箱:smsnyjfgk@163.com。

  四、有关要求

  1.反映的问题线索尽可能具体、详实,如问题的基本情况、事实描述、涉及问题人员等。

  2.举报线索时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提供的问题线索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4.以下举报不予受理:(1)投诉举报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2)投诉举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3)投诉举报人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4)投诉举报人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5)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公众对三明市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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