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为主线,紧扣“三农”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领域的各个方面。现将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提高政府法治工作质效
(一)扛实主体责任。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统筹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听取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应诉等工作情况,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强化思想认识。局党组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作为支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局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组织开展2次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
二、着力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指导,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刚性约束。经司法局征求意见后,聘请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周鸣律师、林艳玉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决策、文件起草论证、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作用,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把关相关文件28次。
(二)动态权责清单调整。2024年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和动态调整,依法明确市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清单为346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63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监督检查3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其他权责事项16项。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明市政府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布,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运行,为法治政府提供可靠支撑。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经审查,《关于印发三明市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三明市绿都明品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三明市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和中药材省级及以上认定的新品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等8份文件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已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三、着力夯实行政执法质量
(一)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三明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174人报名参加考试,156人合格,通过率达90%,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三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定期开展政治练兵、业务练兵、实战练兵,2024年共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四期,技能竞赛一期,共培训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人员600余人次,积极选派骨干参加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系统技能竞赛,连续两届荣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颁发的优秀组织奖,以赛代练,持续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
(二)推进闽执法平台应用。在省、市执法平台工作专班的指导下,我局执法平台推进运用工作进展顺利,已实现主体人员应用、事项依据入库、在线执法办案、执法数据汇聚以及案件监督覆盖五个100%。在今年全市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视频推进会议上,我局作为闽执法平台工作推动的优秀单位,作典型经验发言,全面分享在推进闽执法平台应用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和宝贵经验,为全市其他单位闽执法平台建设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四、着力增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一)以评促干强化本领。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全市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我局的2件卷宗评查最终得分均为97分,在参与评查的30件卷宗内排名第二。开展农业系统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农业行政处罚案卷33卷,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主动对号入座,积极分析原因,有的放矢抓好整改,有力提升农业综合执法办案质量。配合做好涉企类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报送三明市农业农村系统2021-2023年涉企类行政处罚案卷157卷。积极报送案卷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的2024年度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1件建宁县行政处罚案件获评2024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卷宗。
(二)推动执法提质增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我局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建立《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处罚执法突出问题清查自查台账》,其中共性问题3个,自查问题1个,我局针对发现的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将市政法委牵头开展的涉民营企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同步列入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对评查发现的21件二类案件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主动撤销4件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在办案件,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优化我市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
五、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密切联动执法协作。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作,以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等方式增强农业农村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合力;同时深化区域执法协作,落实线索通报、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2024年以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81次,出动执法人员942人次,通报案件线索21条,请求协查案件6件,受理协查5件,实现“一处发现、全国通报、各地联查”。
(二)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在农资、农机监理、种业、农产品质量、动物防疫等领域,重点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出动执法人员7793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801家次、种子生产经营企业513家次,排查网络销售农资企业21家次,办理农资领域案件50件,结案32件,罚没款合计22.0595万元,办理种子案件6件,结案3件,罚没款1.2631万元。深入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开展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以及私屠滥宰等问题,全面推进集中治理,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年出动执法人员7049人次,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57件,结案50件,罚没款8.6036万元;办理动物防疫案件19件,罚没款2.558万元。
(三)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和动物防疫整治,主动对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6起,移送公安3起,罚没款10.4万元;查处动物防疫案件13起,罚没款11.5万元。其中市本级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起、动物防疫案件1起。组织开展有关渔业资源保护、船舶安全、农村宅基地等领域执法检查等,查处上述涉农领域案件25起。2023年以来,多次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清风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通报案件线索20条,请求协查案件3起,受理案件协查3件,执法效能更加高效。
(四)专项执法精准打击。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4”福建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4”福建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及福建海洋“蓝剑2024”联合执法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依法依规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54人次、车辆405台次、船艇103艘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631家(艘)次,清理违规网具112张,办理渔业类案件10件,罚款1.485万元。开展闽江水域禁渔专项行动,组织各县(市、区)执法人员赴尤溪县开展2次闽江水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禁渔期间清理违规网具16张;开展渔业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渔船不适航、安全设备配备不齐等违法行为。全年检查渔船停靠点88个次,检查渔船1011艘次;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全年检查水产养殖场(合作社)503家次,办理案件5件。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专项行动,共检查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66家次,发放各类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材料1800余份,受教育群众3000多人。
(五)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和政府复议机构沟通协调配合,力争不发生、少发生行政争议。一旦发生争议,要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和诉前调解阶段,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严防负面舆情事件发生,以维护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调解纠纷争议10起(种业纠纷9起,行政争议1起),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六、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精准公开办事标准,及时检查大厅办事指南调整更新,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标准规范统一。严格按标准开展审批,严禁标准和执行“两张皮”现象。保证100%事项可“一趟不用跑”。确保群众办事“一趟不用跑”比例达100%,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将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列入办事清单,所有事项均可通过“邮寄办”、“手机申报”等形式实现全程100%网办。及时跟踪调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和法定时限情况比对,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限”比例达100%。
(二)切实做好不见面审批服务。群众和企业只要点击鼠标,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中选三明市,找到农业农村局数据目录,点击在线办理,就可查询到相关信息。办理地点、咨询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办事要素一目了然,办事材料可直接从网上下载填写,电子材料直接上传至后台审批,打通了办事人员和受理人员之间的网上办事渠道。从实体大厅的纸质办事指南发展到网上的电子办事指南,从“面对面”线下单一办理转变为“键对键”线上办理,实行行政审批网上办,办事效率得到了提升。
(三)调整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落实和更新事项绑定发布情况。通过绑定认领“五级十五同”细化梳理成果,全面更新并及时发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按照“五级十五同”标准绑定发布事项,严格审核“无需绑定配置”事项,确保事项设置合理合规。对接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时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对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文件及时更新,确保系统数据与单位权责清单内容一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与权责清单系统权责事项准确对应。
(四)依托信用平台,夯实信用根基。局门户网站设立“信用专栏”,以宣传信用政策、信用知识、诚信宣传活动、诚信典型、信用建设做法成效等内容,2024年在信用专栏共发布信用建设宣传信息50条。严格执行“双公示”有关要求,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双公示”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及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2024年共公示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信息11条。
(五)开展信用宣传,提升诚信意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六进”为抓手,以诚信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做好诚信文化建设。10月15日,我局在以“诚信尚检 共享食安”主题的2024年三明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通过咨询释疑、现场答题、悬挂横幅、发放宣传物资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活动当天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手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物品1000余份,接受咨询150余人次,营造知信、重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七、着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一)深化法治学习。为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我局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2024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讲座、教育培训2次,邀请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林艳玉律师结合实际案例,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进行解读;邀请三明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科科长魏成熙来局授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中心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对规范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全市农业系统、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累积参加1万余人次。
(二)提升法治素养。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我局以一对一、一对多、包片包区等方式开展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2024年新增232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总计1878户,已实现1736个行政村全覆盖。依托村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职业院校、农业企业等场所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全市合计已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法律服务次数五百余次。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向农业农村部报送了我局制作的《种子的力量》《上阵父子兵》农村学法用法短视频,讲好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共筑法治长城。制定下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从重点宣传、机关内部学法专题活动、普法活动等方面,对普法活动内容和责任单位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线下宣传活动6场次。其中,12月5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司法厅在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河东村举办2024年“宪法进农村”省级主场活动,我局联合三明市司法局、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协办。本次活动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助力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为主题,通过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农业专家现场答疑、法律顾问普法咨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进农企、涉农法律知识展示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农村良好法治环境。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完善依法行政体系、规范行政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意识和法治化履职能力不强,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导致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及执法素质还需加强,个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卷宗仍有瑕疵。三是法治宣传方式创新有待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中过多注重通过学习单一方式进行普法,法治宣传手段和形式需进一步丰富,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的力度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切实推动国务院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树立良好法治形象,加强执法监督,抓好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普法创新,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着力营造深厚法治氛围,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提升,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