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通过标杆选树、政策激励、优化服务,打造一支创新活力足、引领带动强、成长空间大,能够担当乡村振兴使命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根据《三明市乡村振兴领域人才自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经所在乡镇申报、县(市、区)复核、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审、公示、研究审定等程序,确定谢发儿等49人为三明市第一批乡村振兴领域人才,现予以公布。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动落实人才认定等人才优待政策。
附件:三明市第一批乡村振兴领域人才认定对象名单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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