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农村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25 15:56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和省农业农村厅的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农业农村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集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聚焦整治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的,未解决管辖争议的,未在当地有关机关配合下等情况,违规实施异地执法的行为。

  2.聚焦整治趋利性执法问题。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谋取利益等行为。

  3.聚焦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问题。未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依据和标准,且未向社会公开。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4.聚焦整治执法简单、粗暴问题。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粗暴执法等问题。 “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问题。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

  5.聚焦整治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设置障碍、刁难企业、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行为。

  6.聚焦整治随意检查问题。随意检查、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重复检查,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行为。

  7.聚焦整治执法不作为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等行为。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公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姓名与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岩新村37栋(农业大厦)402室,邮编365000。

  电话:0598-8223668,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时间。

  电子邮箱:smsnyjfgk@163.com。

  四、有关要求

  1.反映的问题线索尽可能具体、详实,如问题的基本情况、事实描述、涉及问题人员等。

  2.举报线索时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提供的问题线索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4.以下举报不予受理:(1)投诉举报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2)投诉举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3)投诉举报人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4)投诉举报人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5)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公众对三明市农业农村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