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查处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1.资金分配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
2.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情况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
3.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5.未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等问题。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1.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等问题。
2.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等问题。
3.擅自扩大、变更项目资金用途,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等问题。
4.偷工减料或虚增工程量、虚列项目开支,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5.项目未按序时进度推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等问题。
6.截留、挪用、贪占套取项目资金,未按要求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以现金支付方式代替转账等问题。
三、举报受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如实反映:
(一)拨打举报热线:0598-8225535;
(二)发送邮件至smsfpk@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问题线索举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客观真实,不得蓄意捏造、造谣诽谤,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问题线索中需明确被举报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市农业农村局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等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内容认真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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