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2025年三明市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和三明市中药材省级以上品种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农〔2025〕70号)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和中药材省级及以上认定的新品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农规〔2024〕5号)。
二、补助对象
(1)单品种种植面积50亩以上道地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的实施主体,含中药材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林场、专业大户等。
(2)育成者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品种为2023年以来省级及以上认定的新品种,通过人工干预产生的多倍体或者单倍体品种、种间杂交品种和转基因品种不列入奖励范围。
三、补助内容
(1)补助用于5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基地全过程可追溯硬件、软件配套建设,以及成果展示中心、规范化生产技术应用推广、药材质量检测等。
(2)补助用于品种为2023年以来省级及以上认定的新品种。
四、补助标准
(1)对在三明市域内建设道地药材50亩以上规范化全程可追溯种植基地,产品符合国家或省级标准的,经评审合格,给予每个种植基地25万元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中药材新品种,给予高校或科研院所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系列品种只对推广面积最大、效益最好的1个品种进行奖励。
(3)市级对三元区、市级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补助,其中,对三元区列入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奖励项目按市级45%、区级55%进行奖补,对市级高校或科研院所认定的新品种全额奖补。
五、申报程序
(1)业主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评审批复。
(2)有2023年以来省级及以上认定的新品种的育成者申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评审批复。
监督电话:823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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