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配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2-04 16:40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0号)下达我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补助资金220万元。

  根据增殖放流资金目标任务及绩效要求,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并商市财政局同意,现将该项资金使用安排公示如下:

  三元区20万元、沙县区20万元、永安市20万元、明溪县20万元、清流县20万元宁化县20万元、泰宁县20万元、建宁20万元、将乐20万元、尤溪县20万元、大田县20万元共220万元,用于放流大规格广布种鱼苗300万尾、淡水区域性物种鱼苗110万尾。

  公示期为202624日至2026210日。如有异议,请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8222649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科   828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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