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明溪县、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措施清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情况,我局对《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调整。
明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共358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282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监督检查3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权责事项9项。现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2026版)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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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