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农业局预算公开
来源:市局计财科 时间:2015-01-27 14:56

2015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我市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农业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

(二)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参与拟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和发展等。

(三)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畜牧及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等。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等。

(五)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负责农作物、畜禽及水生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等。

(六)拟订农业科研、农业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及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参与实施农科教结合工作;组织实施农民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与管理工作等。

(七)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研究拟订农垦发展政策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农业局包括9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27家。单位核定编制175人(不含三明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三明市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49人。单位实有人数14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单位编制125人,经费性质为行政经费。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市农业局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农业强市的若干意见》,突出推进“四个转变”(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农业服务方式、转变农业管理方式),全面落实农业各项工作,巩固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好形势。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一是着力抓好粮食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二是着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三是着力建设“一区两园”;四是着力发展设施农业;五是着力促进农业“接二连三”。

(二)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加快构建新型经营体系。

一是着力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二是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三是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四是着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三)推进农业服务方式转变,提升服务农业发展水平。

一是着力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二是着力服务农民群众“零距离”;三是着力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四是着力推进农业信息化;五是着力打造茶业公共品牌。

(四)推进农业管理方式转变,提高行业管理实效。

一是着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着力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管理。三是着力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5, 市农业局收入预算为1567.1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8.12万元,原纳入预算外管理资金2.8万元,大盘子专项支出62.69万元,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拨款23.5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67.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7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27万元,项目支出92.14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567.1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21301011376.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和离退休费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3010198.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的公用经费、汽车经费、工会经费和离休人员公务费等支出。

(三)行政性专项支出(213010192.1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五新”技术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省业务主管部门专项业务工作指导与调研等接待活动支出;用于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基层动物防疫、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业务专项工作的接待活动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8.67%,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通行、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23%,公务用车实行分管领导审批制,专人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高速通行电子支付、统一保险等制度。通过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责任,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了维护和燃油成本。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部门预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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