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农业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局办公室 时间:2016-07-25 16:19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我市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农业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

(二)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参与拟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和发展等。

(三)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畜牧及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等。

(四)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等。

(五)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负责农作物、畜禽及水生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等。

(六)拟订农业科研、农业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及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参与实施农科教结合工作;组织实施农民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与管理工作等。

(七)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研究拟订农垦发展政策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市农业局包括9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24家(不含三明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三明市种子站、三明市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单位核定编制175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49人。单位实有人数14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单位编制120人,经费性质为行政经费。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我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对“三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突出“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取得新成效,推进三明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14.9 亿元,增幅3.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06元,增幅9.8%

(一)稳定粮食生产。全年粮食面积331.74万亩、产量117.74万吨。发放农资综合直补18738.33万元、良种补贴资金3603.165万元、种粮大户补贴998.91万元。组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33个省部级粮食高产万亩示范片粮食比非示范区增产13.43公斤;159个连片500亩以上的粮食产能区内粮食平均亩产比全省平均水平增产120.91公斤。

(二)优化特色产业。果蔬产业重点优化品种结构,推动标准化生产,全年蔬菜面积163.8万亩、产量270.2万吨,果园面积119.6万亩、产量117.4万吨。食用菌产业积极推广生态化、复合化生产技术,平稳发展工厂化生产,产量24.9万吨。茶产业重点开展生态茶园建设, 推广自动化连续化清洁化生产, 打造“尚书品”茶业品牌,产量3.94万吨。畜禽产业加大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力度,抓好湖羊、山羊、蛋鸡等养殖基地建设,预计肉蛋奶总产量19.37万吨。渔业,抓好清流、明溪现代渔业项目建设,推进标准池塘改造升级,推广高产高效健康养殖技术,发展工厂化养鳗养鳖、泥鳅特色养殖,水产品产量10.5万吨。

(三)强化项目带动。进一步发挥“一区两园”示范平台作用,全年实施建设项目67个,完成投资10.7亿元。加快发展设施农业,重点支持发展果蔬温室和智能温室控大棚生产、食用菌工厂化栽培等设施农业项目,全市新增标准设施果蔬1600亩,设施果蔬总面积达3.1万亩;食用菌工厂化生产企业29家、日产鲜菇能力达120吨。

(四)建设稻种基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支持三明市建设“中国稻种基地”六条措施,以创建一个国家级种子产业园、建立一批院士工作站、实施“六大工程”及扶持企业上市为主要任务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2015年全市杂交水稻制种持证生产企业62家,比增13家;面积16.49万亩,比增2.52万亩。

(五)推广农业五新。增强农业信息服务能力,在全省率先建成县级12316电话服务呼叫中心,推广12316手机农务通3.48万户,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点460个。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买补贴机具12555 台(套),农机总动力增加5万千瓦,达165万千瓦。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全市有农业电子商务企业(主体)约500家,年交易额总量约5.05亿元。

(六)壮大新型主体。大力宣传贯彻《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深化开展“千人带千社”活动,新增省级示范社32家、市级示范社40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754家,比上年增488家。全市新注册登记家庭农场513个,新获评省级示范场27个、市级示范场41个。选送288名农民参加福建农林大学等专科免费学历教育,并进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扶持首批10家龙头企业开展农特产品龙头品牌创建活动。全市369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40亿元。

(七)提升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启动开展尤溪县国家级和清流、将乐、泰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强农资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纳入农资监管平台管理的农(兽)药经营企业总数达224家、注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农业企业总数达276家。建立“两检合一”、“检打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全市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8个,有效使用总数达514个。全面落实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灭源、应急管理等措施,全市连续12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做好农作物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推行绿色防控技术,稳定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抓好农机、渔业、农村能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美化乡村环境。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全市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60家已全部拆除关闭,升级改造或拆除875家存栏250头以下生猪养殖场,改造存栏2501500头生猪养殖场82家,改造存栏1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13家。新建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1250口,大中型沼气工程1个。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会同旅游、住建等部门编印《三明美丽乡村画册》。开展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评选,有59个村列入候选村。发展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达391个、资产总额27.6亿元。新增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4个,“水乡渔村”3个,福建省最美休闲乡村3个。

(九)深化农村改革。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全市流转面积达74.5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31.1%。抓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全市约有2/3的区域面积完成航测作业。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顺利完成换届审计工作。继续推进三元区城东村、沙县水南村、金泉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在沙县成立全市首家以公益性服务为主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四、2015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54.19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4254.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10.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772.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66.42万元。

4、事业收入37.77万元。

5、其他收入4.18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343.25万元。

(二)支出总计2910.52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2910.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10.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99.1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支出1757.74万元,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382.65万元,医疗保障58.73万元。

2、项目支出711.4万元。

(三)项目结转1343.67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782.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2090.75万元;

(二)用于行政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村公益事业、其他农业支出等项目支出691.4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382.65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四)医疗保障(2100558.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2020.9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干部工作经费支出。

(六)科学技术研究4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支出。

(七)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21307042万元。主要用于市园艺场以场代村补助支出。

六、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110010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二)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9040020万元。主要用于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3.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0.69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局(含24个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省业务主管部门专项业务工作指导与调研等接待活动支出;用于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品牌打造、设施农业发展、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等业务专项工作的接待活动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71.15%,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开支范围、降低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2.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下降60.34%,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实行分管领导审批制,整合车辆使用资源,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责任,提高使用效率,降低维护和燃油成本。

 

附件:1.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决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收入决算总表

6.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下载:2015年部门决算附表.xls

农业局007002_收入决算表.xls

007002_支出决算表.xls

 

 

 

 

 

 

三明市农业局

201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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