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三明市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决〔2017〕6 号)及《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市农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我市农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农业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二)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农村经济运行和农村工作情况,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三)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等。(四)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的工程和项目等。(五)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畜牧及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组织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申报、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六)负责拟订和指导实施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项建设;组织实施重点龙头企业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等。(七)负责食用农产品相关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八)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等。(九)负责农作物、畜禽及水生动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等。(十)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及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实施农民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与管理工作等。(十一)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等。(十二)贯彻执行植物检测检疫法规,开展农业植物检疫及疫情监控;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控制;植保新技术、新农药引进、培训、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指导。(十三)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认定、农民教育、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农业局包括1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3个下属单位(不含三明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三明市种子站、三明市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市农业局(农办) |
行政经费 |
175 |
153 |
市农广校 |
行政经费 |
3 |
3 |
市植保站 |
行政经费 |
6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市农业局围绕抓生产、保供给;抓项目、增后劲;抓龙头、育主体;抓科技、强服务;抓扶贫,促创新;抓监管、防风险,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抓生产、保供给,保持农业经济良好发展态势。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55.34亿元,增长4.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18元,增长8.7%。
2、抓项目、增后劲,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今年共运作了总投资144.6亿元的农业农村“三个一”项目83个,当年完成投资41.3亿元;总投资130.4亿元的“五个一批”项目41个,当年完成投资27.34亿元。
3、抓龙头、育主体,着力增强农业发展内生动力。78家企业获评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数量较上一轮增长62.5%。全市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944人,组织241名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新增2016年度省级示范合作社27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2家。目前,全市工商登记合作社达4168家、家庭农场达1725家。
4、抓科技、强服务,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中国稻种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禾丰种业院士专家工作站、谢华安种业院士专家工作站获“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称号。泰宁科荟种业正式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成为全省首家上市的种业企业。落实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88万元,购买机具21868台(套),受益农户14360户。尤溪、将乐和宁化3个部级试点县建设或改造村级信息服务站569个,12316手机农务通全年共受理各类咨询6.54万次,新增经济效益3219.6万元。
5、抓扶贫,促创新,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深化了“348”精准扶贫机制,构建乡村扶贫信贷担保、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保险扶贫防范和创业就业支持等四项政策扶贫体系。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已动工8056人、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已动工1472人,分别占任务的100.7%、131%。全市共筹集扶贫小额信贷基金1.42亿元,全年累计发放风险担保贷款17077万元。
6、抓监管、防风险,持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尤溪县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303家。新增有机产品1个、绿色食品10个、无公害农产品18个,全市累计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农业“三品一标”319个。已有426家企业和合作社纳入升级后的省级追溯平台。全市农残快速检测样品29263个,合格率达99.55%。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农业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344万元,本年收入4593.79万元,本年支出3659.7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78.06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4593.7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24.2万元,增长5.1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468.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325万元。
2. 事业收入10.69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101.69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12.55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3659.7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24.2万元,增长6.53%,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175.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19.87万元,公用支出155.77万元。
2. 项目支出1484.09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531.0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5.53万元,增长2.7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0499)43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30万元。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202)0.12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2.97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2015年农办相关项目支出增加。
(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 2.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是该指标2015年12月份下达2016年支出。
(四)社会公益研究(2060302)1.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8.5万元,下降96.25%。主要原因是2015年项目下拨资金增加。
(五)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10.8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52.16万元,下降97.66%。主要原因是2016年离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
(六)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83.4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9.49万元,增长30.46%。主要原因是增人及工资基数调整。
(七)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4.4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29.41%。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八)行政运行(2130101)1850.4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7.99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九)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88.8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4.47万元,下降27.95%。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减少。
(十)病虫害控制(2130108)164.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83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79.9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6.48万元,下降45.41%。主要原因是2015年农业检测大楼建设支出。
(十二)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130111)12.1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12.92%。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农服务中心项目支出。
(十三)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130122)2.4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47万元。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十四)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386.7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3.27万元,增长110.77%。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拨项目资金增加。
(十五)农村公益事业(2130126)3.0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96万元,下降56.73%。主要原因是2015项目支出增加。
(十六)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94.8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1.03万元,下降34.99%。主要原因是2015年下拨项目资金增加。
(十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1.4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8.52万元,下降85.2%。主要原因是2015年农办相关项目支出增加。
(十八)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244.3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14.35万元,增长714.5%。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拨项目资金增加。
(十九)海岛和海域保护(2200218)3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2万元,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二十)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2200299)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7万元,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二十一)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2130704)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相关项目。
(二十一)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904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相关项目。
(二十二)生产发展(2130505)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9.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相关项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7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4.56万元,下降86.7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1100)3.7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4.56万元,下降86.78%。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相关项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5.09万元,同比下降52.73%。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8.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下降51.64%,主要是:公务用车实行分管领导审批制,整合车辆使用资源,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责任,提高使用效率、降低维护和燃油成本。
(二)公务接待费6.83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局执行公务、省业务主管部门专项业务工作指导与调研等接待活动支出;用于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品牌打造、设施农业发展、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科技工作创新与推广等业务专项工作的接待活动支出。累计接待124批次、接待总人数877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6.75%,主要是: 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开支范围、降低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当年未安排因公出国。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九、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为4593.79万元,比2015年增加224.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部门支出决算为3659.74万元,比2015年增加1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31.07万元,比2015年增加22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93万元,比2015年减少29.33%,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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