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三明市种子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决〔2017〕12号)及《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1.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种子站的主要职责是:
主要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负责良种繁育体系和种子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种子质量管理,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种子站包括一个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三明市种子站 |
财政核拨 |
12 |
9 |
|
|
|
|
|
|
|
|
|
|
|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三明市种子站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做大做强现代种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主线,以“中国稻种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宣贯种子政策法规,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实施新品种示范推广工程,加快良种推广步伐,推动种子产业发展,保障农业用种安全,不断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中国稻种基地”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任务全面完成。
(三)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得到保障。
(四)种子储备管理规范到位。
(五)种子项目工作进展顺利。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三明市种子站年初结转和结余3.94万元,本年收入163万元,本年支出153.2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68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6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0.89万元,减少15.9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35.5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2.38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24.44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63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53.2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8.72万元,减少20.1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07.5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3.29万元,公用支出4.26万元。
2. 项目支出45.71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5.5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89万元,下降-3.4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事业单位医疗5.0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27.9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调整。
(二)机关服务1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调整。
(三)事业运行102.7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69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调整。
(四)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建宁县桂阳萝卜提纯复壮及泰宁县水稻品种展示与示范项目。
(五)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站未承接2016年市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任务。
(六)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有其他农业支出拨款。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73万元,同比下降21.3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9.41%,主要是:加强了差旅用公务车的使用审批。
(三)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上级部门专项业务工作指导、调研和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3批次、接待总人数68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7.20%,主要是:强化了接待审批。
八、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三明市种子站(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明市种子站为事业单位。
九、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为163万元,比2015年减少9.74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储备补助波动。部门支出预算为153.26万元,比2015年减少3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55万元,比2015年减少4.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