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农业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我市农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农业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
2、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农村经济运行和农村工作情况,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3、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等。
4、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的工程和项目等。
5、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畜牧及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组织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申报、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检查等。
6、负责拟订和指导实施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项建设;组织实施重点龙头企业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等。
7、负责食用农产品相关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等。
9、负责农作物、畜禽及水生动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等。
10、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及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实施农民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与管理工作等。
11、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等。
12、贯彻执行植物检测检疫法规,开展农业植物检疫及疫情监控;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控制;植保新技术、新农药引进、培训、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指导。
13、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认定、农民教育、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14、农作物种子生产规划实施,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良种繁育体系和种子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种子质量认证,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农业局部门包括1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20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市农业局本级(农办) |
行政经费 |
195 |
160 |
园艺场 |
专项业务费 |
12 |
5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市农业局部门主要任务是: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打好现代农业提升发展和精准扶贫两大攻坚战,全力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围绕产业振兴要求,打好现代农业提升发展攻坚战
预计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495.8亿元,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63元,增长9.6%。出台《三明市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政〔2018〕3号),实施重点项目44个,总投资145.26亿元,2018年完成投资34.13亿元,持续推进五大产业、20条产业链发展。“生态三明·绿色农业”品牌进一步做响,“尤溪联合梯田”入选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建宁通心白莲、清流鲜切花入选2018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33个、福建省名牌农产品4个,大田县广平镇元沙村被评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
2、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牢牢把握“两个确保”的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以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为载体,实施精准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建宁、清流等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4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实现摘帽。全市造福工程易地搬迁已竣工2813人,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贷款4.69亿元,扶持1.06万户贫困户发展生产。
3、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有序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累计流转面积81.5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34.3%。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沙县率先完成全国改革试点的各项任务。探索出了“福田贷”等农村金融创新模式。当年新增市级以上示范社49家,其中国家级10家、省级16家、市级23家;市级以上示范场59家,其中省级30家、市级29家,规范化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4、坚持统筹协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局起好步
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市级6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印发了《中共三明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工作制度》,抽调9名干部集中办公,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配合市发改委编制《三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分解下达了推进农业产业发展2020年、2022年目标任务和“一革命五行动”量化指标计划任务,选定1个试点县、17个试点乡镇、17个试点村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
5、严防死守,从细从实全面抓好非洲猪瘟防控
自8月份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始终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各县(市、区)共组织1.74万人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市政府直控基地储备活猪19万头;发放非洲猪瘟宣传材料近3.6万份;组织4万余人次深入养殖场(户)开展宣传督促指导;共派出1510名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进驻养殖场,强化监测排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02万人次,检查生猪及其产品1.49万批次,立案查处85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3起),责令整改51起;共收集无害化处理餐厨剩余物约4.42万吨;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全市共储备消毒药48.15吨,防护服13522套,专用纺织袋5609个,大动物扑杀器26台,背负式喷雾器213台,电动高压消毒机75台,推车式汽油高压消毒机16台,火焰消毒枪28把,清洗机5台。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市农业局部门收入预算为1983.48万元,比上年增加2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5.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83.48万元,比上年增加24.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6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82万元,公用支出218.70万元,项目支出97.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83.48万元,比上年增加2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行政运行(农业)(2130101)1653.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45.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公积金、遗属补助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8.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的公用经费、汽车经费、工会经费;行政专项支出89.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费。
2、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91.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29.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0.16万元。主要用于5.12退休干部公用支出。
5、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8万元,主要用于园艺场以场带村专项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6.0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66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218.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考察学习。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0.41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局执行公务、省业务主管部门专项业务工作指导与调研等方面接待活动;用于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品牌打造、设施农业发展、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科技工作创新与推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4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2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市农业局部门共设置5个项目绩效目标,分别是农产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项目、承包土地纠纷仲裁及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项目、优良品种试验、示范及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工作经费项目、设备购置项目、以场带村专项补助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97.4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农业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54万元,比2018年增加6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综合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农业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农业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市农业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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